2022年档案初级什么时候报名

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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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正式开始报名。

档案初级资格证明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你具备档案专业技术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的初级水平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如果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你在国有单位工作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被聘用还可以给补贴。

2022年档案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2022年档案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30日18:00。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执行党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热爱档案事业,认真钻研业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档案工作能力和水平。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及考试题型

1、考试科目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助理级、中级均设《档案基础理论》《档案工作实务》两个科目;副高级设《档案高级管理理论与工作实务》一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2、考试形式:全省统一出题、统一时间上机闭卷考试。

3、考试题型:试题为客观题。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

1、2022年度《档案职称考试大纲》广大考生可查阅下载。

2、2022年度各级别考试范围:

助理级考试范围为《档案基础理论》之一章至第五章、《档案工作实务》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中级考试范围为《档案基础理论》《档案工作实务》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副高级考试范围为《档案高级管理理论与工作实务》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以及现行档案法律、法规与规章、重要的档案标准与规范等。

[辽宁省]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辽宁省档案中级职称考试真题

档案初级职称在哪里报名考试

档案初级职称在当地官网上报名。

一如何提升自己

   (1)自信,其实只是一种心态。需要的只是自己去发掘,并不需要过多繁杂的过程。只要对自己有信心,那么自己就肯定充满力量。不要过分的顾及别人,过分的去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要以无所谓、平常的心态去对待任何挫折。

 (2)在新的工作环境下,可以向老员工请教,他们也会帮助你提供一些可以帮助你的建议或者是建议,这样,你慢慢地掌握了,能力就上升了。

二职称的好处

   (1)基本上您只要到一个企业中企业都会需要您去评定职称,因为企业资质升级等是一定会需要这个东西的,当人才有这个职称以后,企业会聘用到本单位,然后肯定会每个月提升人才一部分工资,很多时候用人单位会根据人才的学历和业绩还有职称聘用优秀人才。

 (2)职称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人们一听说你是什么工程师,什么专家等等,瞬间感觉高大上,同时也是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有哪些?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初级会计有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相对来说初级会计职称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的考试科目最少,难度也是最小的,因此每年都有很多人报考。那么辽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有哪些?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相关内容,大家可以一起来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了解了解,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初级会计职称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有哪些?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人员可以报考,另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位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人员,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辽宁档案初级职称考试报名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报名。

三、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身份证明类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初级会计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且身份证必须是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部分考区审核时会要求大家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审核时原件检查后发回,复印件需上交留档。

2.现役军人报考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各地政策不一)。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提交本人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籍证明

在户籍或居住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或是居住证,具体标准各地不同。

四、报名信息表

部分地区要求考生本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或学校加盖公章(各地政策不一)。

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

你好,我是沈阳的,我也想报初级会计职称,但是不知道如何报?麻烦你帮助我下

关于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12-30 12:43:00 来源: 编辑:

(2009) 辽会资考办字 第20号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 [2009]41号)规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我省2010年度考试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 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 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具备报名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五、考试报名、交费原则

我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实行前审方式(即报名时系统自动审核报名条件)。全省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原则。

1、持有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直接登陆辽宁会计网()进行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其会计从业资格档案所在市作为报名地区,并到指定交费地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2、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财政厅的省直单位考生,到沈阳市财政局指定的交费地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3、持外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需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必须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转入辽宁后,按属地原则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确认。

4、持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 *** 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需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应 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登记表》(附件1),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 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2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指定报名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由所在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现场网上报名和交费确认。

六、考试报名和交费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

1、全省网上集中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30日;

2、全省网上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9日。

(二)交费确认时间

报名交费确认时间和地点,以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七、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在报名时,需登录“辽宁会计网”(网址:),点击主页左侧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纽,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登陆系统后,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和考试公告, 在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报名注册系统。

3、考生注册时,必须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记载的证件号码和姓名进行填写,在确认填写正确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将通过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 管理系统自动验证其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进行逐步操作,认真设置登录密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以备网上打印准考证之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考试教材征订单。

未按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系统将自动拒绝报名,并提示原因。

4、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2份),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到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缴费地点办理现场交费确认手续,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办理交费确认的人员,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5、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按本人的“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彩色 打印机和A4打印纸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考生持准考证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试报名工作要求

1、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2009年10月19日前在相关媒体上刊登考试报名简章,公布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 *** 和交费确认时间、地点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0年度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

2、现场交费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务于2009年11月2日前结束集中交费确认,于2009年12月10前结束补报名交费确认,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省会计考办。

3、报考收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6]38号)规定,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

4、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认真制定网上报名工作应急预案。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

5、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广大考生服务,做好网上报名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确保全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九、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9年10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报名简章。

2、2009年10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至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9日。

3、2010年1月10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附件2)和2010年度考试教 材及辅导用书预定单,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考试报名费、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款项等上缴省会计考办指定的账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另行通 知)。汇款时,务必将各项金额分列清楚,以便于核对备查。

4、2010年2月28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定表》(附件3)。

5、2010年3月10日前,各市完成联系考点,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6、2010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核发考生准考证。

7、2010年5月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 *** ,并将考试值班 *** 、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8、2010年5月10日前,省考办召开全省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试考务工作。5月14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9、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

10、2010年5月17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考卷送达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2010年5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总结,作为全年工作考核依据。

12、2010年7月中旬,省会计考办收到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成绩数据光盘后,即通过辽宁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考办为考生提供查询分数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申请查分截止时间为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13、2010年8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本地区要求查分的考生进行认真统计,填写《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人员登记表》(附件4),并附考生准考证复印件及《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申请表》(附件5),报送省会计考办。

14、2010年9月10日前,各地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

15、2010年9月30日前,对查分人员中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更正考试成绩的,由省财政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 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附件6),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才能更正成绩。

16、2010年11月10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09年度考试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不能正常合并成成绩的,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以文件形式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附件7),并附考生证明材料报省会计考办。

17、2010年12月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9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 1、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登记表

2、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3、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4、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人员登记表

5、 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申请表

6、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略)

7、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