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职称评审条件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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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冯远征:建议按照演员职称规定其片酬上下限,你认为有必要吗?
强烈支持冯远征的建议!
冯远征接受采访时表示:“我是国家一级演员,对应的是教授级别,出去讲课之类的活动就会有相应教授级待遇,简单明辽宁省新文艺群体职称了。而新文艺群体就没有这样的职称。
如果给新文艺群体评定辽宁省新文艺群体职称了职称,不仅可以规定他们片酬的上限和下限,也是对从业人员的保护,乱降价、乱涨价的现象就会得到有效的抑制。”
总之,冯远征的建议就是通过给演员进行职称评审,来确定他们片酬的上下限范围,进而规范影视市场,净化影视环境。
给冯远征的建议点赞
首先看一下目前的影视界演员的片酬是否合理、有没有规范片酬的必要辽宁省新文艺群体职称?
这几年演员天价片酬屡见不鲜,虽然已经有了“限薪令”,甚至“限籍令”,但是对于已经鱼龙混杂的影视市场来说,效果不明显。
有些演员片酬上百万就感觉活不下去了、有的演员不记台词随口说说数字就能当明星、有的演员流量大就可以为所欲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从业者尽管演技出色但是常年跑龙套甚至当背景,有的老戏骨甚至被不学无术的流量明星“吊打”。
总之,规范演员的片酬势在必行。
冯远征的建议有没有意义?
不少人对冯远征的建议嗤之以鼻,认为他的思想就是“计划经济”,这样的建议完全没有现实意义,没法操作,因为演员的片酬都是市场制定的,没法直接评职称,更不可能通过职称评定来衡量演员的片酬。
对于网友的看法,我感觉非常遗憾,并不赞叹!
我认为,建议分为两种,一种是方向性的,另一种是具体性的,显然冯远征的建议不是具体性的,而是一种方向,同时通过职称评定这个策略、这个方向,来逐渐调节、衡量演员的片酬。
很多建议并非“使用说明书”,不是照方抓药那样简单明了,也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种前沿性、方向性的指引。冯远征的建议绝对不是一无是处,盲目批评的声音往往来源于键盘侠,就目前管理演员的片酬来说,冯远征的建议是最靠谱的,虽然距离具体落实来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调研,但是这样的良心建议实在不多见。
对于良心建议,我们更多的是需要支持和进一步的细化,而非一味的批评。
再一次支持冯远征的提议,规范演员的片酬,势在必行,希望有更多更好的建议能够逐步落实!
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辽宁省新文艺群体职称,更好地团结引领广大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辽宁省新文艺群体职称,切实发挥好文联组织在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中的主渠道作用,9月28日,中国文联召开了全国文联系统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推进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 *** 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冯远征:建议按照演员职称规定其片酬上下限,你怎么看?
从影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非诚勿扰》到话剧《茶馆》《哗变》,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员队队长冯远征曾带给观众众多深入人心的角色。
而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冯远征也时刻关注文艺界的动向。今年是冯远征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的第三年,他提交了一份建议出台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制度的提案。他表示,如果新文艺群体有了职称,对于演员是一个保护,同时也能够抑制片酬。
冯远征说,“出去拍戏的时候,身边的朋友,绝大多数人毕业于专业院校,有着扎实的专业能力,为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在体制外,没有职称评定,上升通道狭窄,而且出去讲课、一些活动都没有资质,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所以建议出台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制度,将新文艺群体的职称评审,纳入到现有职称评审体系中来,尽快打破壁垒,畅通人才渠道,让他们得到该有的认可。”
与此同时,近些年,包括 *** 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音乐人和美术家等在内的新文艺群体正在崛起,他们的权益保障也备受关注。
“我们都有职称评定,从国家一级演员到国家四级演员。我是上海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的客座教授,之所以能够封客座教授,是因为国家一级演员对等的职位就是教授级。但如果我是新文艺群体的一员,那么大学叫我去,他没法给我定义,因为没有职称。”冯远征认为,新文艺群体的职称还可以规定片酬的下限和上限,它是规范,同时也是保护,很多乱降价、乱涨价的现象就会得到一定的抑制。
其实,冯远征的提议并非空穴来风。在我们周边的影视剧行业,韩国长期实行影视剧分级。比如,我们经常看的韩剧,开头一般都有“15”的标志,也就是说这部作品适合15岁以上的观众。
但是,我国的影视产业还不完善,所以在这件作品的评分上,各方面技术都达不到要求。
华声在线新闻稿可以评职称吗
华声在线新闻稿是可以评职称的
自由从业者、美术行业从业者较多,难免鱼龙混杂,通过职称评审,不仅会增加社会对新文艺群体的认可,让这个群体加强职业荣誉感,而且会更加有利于整个美术行业的规范发展。
据悉,这是全省首次开展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今年首先在人数较多的美术专业进行试点,预计明年将在各专业全面铺开。目前,湖南省的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给网红定职称,按级别定片酬,冯远征的提案是否有可行性?
全国政协会员,北京人艺演员队队长冯远征提出了一份提案,在提案中,他着重提了两点建议,一个是希望国家艺术基金能够支持一下民营演出企业。另一个建议则是出台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制度,将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纳入到现有的职称评审体系中。
乍一看这份提案,相信大多数读者都会对他的第二份建议感兴趣。
冯远征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说,他是国家一级演员,对应的是教授级,出去讲课之类的活动就会有相应教授级的待遇,简单明了。而新文艺群体就没有这样的职称。
如果给新文艺群体评定了职称,不仅可以规定片酬的上限和下限,也是对从业人员的保护,乱降价、乱涨价的现象就会得到一定的抑制。
不得不说,冯远征的提案很有意思,也很有建设性,问题在于,冯远征的提案是否有可行性呢?
我们一点一点看:
一、什么是新文艺群体?
新文艺群体主要包含四类人员,一个是民营文化企业管理人员,指的是受聘于民营文化企业,掌握企业核心创意和经营内容的人员。二是民办非盈利机构管理人员,包括民营博物馆、小剧场、民营剧团的管理人员。三是 *** 文化从业人员,包括 *** 主播,动漫游戏策划研发人员,电竞选手等。四是文化自由职业者,包括独立音乐人、美术人、设计师、手工艺人和演员等。
简单说,王中军、郭德纲、冯提莫、唐家三少、手工耿、大多数演员和笔者本人都属于新文艺群体,由于冯远征重点提到了片酬的限制和保护,那这份提案的重心就锁定在了大多数演员和网红这里,因为只有他们才涉及到片酬问题。
二、冯远征这个建议是否有必要
应该说,还是相当有必要的。首先就是网红和演员的片酬存在过高问题,即使经过限薪,其片酬和收入也是远远领先于普通国民收入的。
片酬过高,对影视作品的质量是一种先天的限制,这也是为何近些年优秀作品越来越少,垃圾影视剧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
我们看86版《西游记》,为了拍《祸起观音院》中火烧观音院一场戏,剧组专门搭建了一套木头材质的寺庙模型,花了三千块钱,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燃烧效果的质感,如果用纸扎的话燃烧太快就没有了效果。
一场戏,烧一套道具花了三千块钱。而饰演孙悟空的六小龄童跟组拍了六年,片酬一共不到三千块。也就是说,六小龄童演25集《西游记》的片酬还不够一场戏的道具钱。
如果放在现在呢,恐怕就是全剧所有道具的钱加起来都不如一个主演的片酬高,一个主演或者几个主演的片酬占据影视剧总投资的七成甚至更多,这已经是业界常态了。
片酬过高,对于社会导向也不好。有的演员账户里只剩下一百万就感叹活不下去了,有的演员一场直播带货收入上千万,却表示只是为了生活。对比之下,全国绝大多数的人可能辛苦工作十年都赚不到一百万,更遑论上千万。
所以,网红、演员的奇高收入是对社会大众 *** 裸的讽刺。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另一个现象,那就是在演员群体和 *** 主播从业者群体里,低收入者同样数量巨大,一个月赚不到几千块钱的演员比比皆是,几个月接不到戏的艺人也不少见。整个行业呈现高耸的金字塔形态,说白了,就是旱的旱死涝旳涝死。这明显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获得高收入,演艺圈各种潜规则不胜枚举。为了挣钱,多少年轻人和学生的人生目标以前还是当科学家,后来成了当明星,现在又都成了当网红,甚至有的人不惜跳臭水沟、喝油、酗酒去博取关注。
因此,冯远征的建议很有必要,他说的规定片酬上限和下限,规范市场保护演员,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三、冯远征的建议是否有可行性
建议的出发点是好的,那么可行性呢?
之一个感觉,冯远征的建议有些与虎谋皮,可行性似乎不高。
限制明星高收入也不是之一天开始的话题了,一直以来各项呼吁和建议都是隔靴搔痒,因为演艺圈规避监管的渠道简直太多了,最简单的一招就是开公司,用公司走账,然后努力让公司账面亏损,所以很多演员名下各种公司多如牛毛。
保护演员中的弱势群体也容易变成一句空话,对于很多小演员来说,只要能给你上镜的机会,不要钱甚至贴钱贴人都愿意干的小演员大有人在。
因此,有些事情似乎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好管,管不好。
笔者认为,事在人为,冯远征的建议还是有可行性的,但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比如,已经在实施的影视剧演员片酬帽制度,用片酬占影视投资比例限制演员片酬过高,保障影视剧 *** 水平。还有对影视公司和演员群体纳税问题的严格监管等措施。
此外,按照冯远征的建议,在相关部门监管下建立演艺行业公会,完善职称评定制度其实很有操作性,也有很大的意义。
比如,演员和网红可以注册加入行业公会,用作品数量和质量获得晋升职称的资格。要求影视公司、演出公司必须使用行业公会内的注册艺人。这样,一方面用职称级别来限制艺人过高的收入,对于影视和演出公司来说也是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注册制和职称晋升制度可以提高行业门槛,让一些不具有基本职业素质的普通人抛弃幻想,不要在这个行业内浪费青春。
也许,增加限制措施会损害一部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导致创意活力的降低,但两害相权取其轻,规范市场也许会带来阵痛,但对于长期来看是事半功倍的。
何况,现在新文艺群体本身就存在创意枯竭的现象, *** 一下改变一下活法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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