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就业促进法》、《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本溪市就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益性岗位主要是由 *** 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用于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在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就业。第三条 本行政区域内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核、人员 *** 、补贴资金申报、拨付、日常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县(区)人社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管部门,由其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承担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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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应当做好公益性岗位资金运行及管理的监管工作,审计部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第五条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遵循谁开发、谁管理、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健全规章制度,承担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第六条 公益性岗位主要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 *** 岗位。具体包括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
(一)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勤服务岗位;
(二) *** 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管护岗位;
(三) *** 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所需的岗位;
(四) *** 及其部门实施社会管理需要的非执法性质的辅助岗位;
(五) *** 及其部门开发的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其他岗位。第七条 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分级管理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方式。市(省、中)直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区)属单位向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设定事由、岗位名称、数量、期限和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书面申请应由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盖章。第八条 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就业困难人员数量,结合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自然减员、就业离岗、岗位期满及岗位绩效评估等情况,测算下年度可开发公益性岗位计划规模,于每年10月底前向市人社局申报确定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数量。第九条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应为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标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再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一)无就业愿望或无就业能力的。
(二)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
(三)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一)依据法律、法规,与新 *** 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为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法人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经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第十二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发的工勤服务等岗位,应当从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经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发布的岗位中进行 *** ,严禁利用单位现有人员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 *** 及其部门为安置特殊群体或完善社会服务而设置(开发)的社会辅助类岗位,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采取统一报名、公开 *** 。第十四条 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发的居民服务性岗位,应当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向辖区居民进行发布。第十五条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每季度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岗公示和通过乡(镇、街道)、社区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岗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第十六条 经批准使用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先行发放、缴纳,经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季审核后,按现行标准予以拨付。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申请补贴资金,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情况数据库;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报核定表;
(三)工资表;
(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辽宁省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安置对象有哪些?
《辽宁省 *** 开发公益性岗位财政补贴办法》(辽财社[2003]212号)明确:“ *** 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在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社区、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公用事业服务性岗位;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等部门提供的协管岗位。具体岗位范围由各市 *** 确定。” 辽宁省人民 *** 《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3]53号)文件规定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各级 *** 要全面落实 *** 下达的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要摸清“4050”人员底数,并逐一建立台帐,提供专门的帮助和便捷的服务。公益性岗位在优先安排国有企业“4050”下岗失业人员的基础上,可将《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再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对象“4050”人员和失业人员中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家属、夫妻双失业人员、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的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帮助他们再就业。”
公益性岗位的人可以考职称吗?
看你考什么职称了。如果考什么建造师啊,工程师啊,外边有培训班,那个可以考。
没有听过公益性岗位还有什么职称的说法。
出路是去考考务员,事业单位!
大学生公益岗位可以评定职称吗?
不可以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公益性岗位还不属于正式员工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不能评定职称
编外教师可以评职称吗
编外教师不可以评职称。
教师有无编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
1、有编制可以调动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有相应的职称工资并可以晋升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2、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辽宁省公益性岗位职称评审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
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在私立学校中,因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帮其工作人员缴交社保,所以退休后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办学校中的临聘人员,因为财政困难等原因,一般不帮其缴交社保或者只缴交部分如工伤保险。
评职称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 *** ,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辽宁省公益性岗位可以申请几次
2次。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对聘用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困难家庭成员等困难就业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所谓公益性岗位,就是指由 *** 出资或者引导社会资金开发,以满足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服务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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