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最新改革政策?我报名辽宁中级职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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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首先报送申报资料(齐全的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不通过退回)----参加人社局的计算机,英语,水平能力测试----考试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议)-----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辽宁最新利好政策:

2017年辽宁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公告哪里有

2017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现将2017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守法遵章,诚实守信。

(二)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三)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四)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我省会计证人员”)。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省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 *** 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考生信息表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二)报名、缴费及打证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2月5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4日0:00至5月9日23:59。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报名管理工作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的报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单位或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

6.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辽宁手续后,方可报名。

7.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我省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网上订购并在网上缴费,持个人身份证件和报名回执到所在考区报名点领取辅导用书。请关注所在考区网站公布的具体领取时间和地址。

七、考试方式与时间

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于2017年5月13日-14日举行,共2天4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4日(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八、报名流程

(一)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持我省会计证人员,由报名系统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点击“下一步”;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 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考试报名申请),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公告页面;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后,点击“网上交费”;

10.阅读网上缴费提示,观看网上缴费演示,点击“生成订单”,点击“交费”,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认支付”,系统生成“报名回执表”。

(二)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由报名点直接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办理网上代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由本人或单位统一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代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

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误并办理网上代报名后,报考人员自行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辽宁省]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辽宁职称评定

辽宁省中级职称在哪里公示

辽宁省中级职称在辽宁省人事职称网公示。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辽宁省中级职称在辽宁省人事职称网进行公示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辽宁省人事职称网是负责管理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的开展、进行、公示工作。需要查询的朋友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可以直接登录网站查看。

职称系列及级别辽宁省2017年全省职称

根据现行的制度,职称按不同的系列去划分种类,如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等。

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有部分系列初级可分设为助理级和员级。原来只有部分系列设有正高级,部分系列不设正高级。

2017年1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中小学教师、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