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林业职称评审条件
看你评中级还是高级吧。要求就是学历跟对应的工作年限。论文。还有上一级的职称。比如中级需要初级职称。高级需要中级。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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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职称评审条件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2004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使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推广法》)的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 *** 和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单位与个人。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必须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农业、科技、教育、人事、计划、财政、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和银行、供销社、科研、学校、科协等有关单位,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 *** 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农机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 *** 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各级人民 ***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第五条 乡(含民族乡、镇,下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推广农业技术的基层事业单位,受县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 *** 的双重领导。
县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业务领导、人员培训、经费与资产使用的监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负责人的任免和编制内技术人员的调动(必须与所在乡 *** 充分协商后进行);乡人民 *** 负责对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计划制订与实施、经费与资产使用、工资福利与自身建设等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和领导。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六条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包括国家在省、市、县、乡设置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与有关学校,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队伍。第七条 省、市、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核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的重点是县、乡两级。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必须履行《推广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在完成上级和同级 *** 下达的农业技术推广任务的前提下,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经营服务和围绕农业技术推广兴办经济实体。第八条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不断提供先进实用的科研成果和合格的技术人才,并积极到农村开展科研与生产的横向联合,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使科技开发、教育与技术推广有效地结合起来。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界的科技人员在农村开展科技承包、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等服务活动。
凡是在农村开展技术 *** 、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有偿活动,应当同有关方面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接受当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与指导。第十条 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设立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负责本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时应做好农民的技术推广示范。第十一条 村一级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确定专职或 *** 农民技术人员,并帮助和推动他们开展工作。
鼓励和支持农民兴办各种形式和各种专业的群众性科技组织,重视和发挥生产能手、专业户、技术示范户等在开展技术培训、信息交流、技术应用示范、技术推广服务中的作用。第十二条 省、市、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专业学历,或者经过市以上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高、中级技术职务人员所占比例逐步达到三分之一以上。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中等以上专业学历或者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中、初级技术职务人员所占比例逐步达到二分之一以上,并应当有一定数额的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村一级专职或 *** 农民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一定的培训方可上岗工作。
农民技术员经过考核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第十三条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有计划地吸收大、中专毕业生,对分配到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县人民 *** 人事、财政部门核准后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第十四条 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一)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必须经过当地试验示范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不准弄虚作假;
(二)示范、引导农业劳动者采用新技术,必须根据自愿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得强行推广;
(三)推广农业技术,必须保证服务质量,遵守职业道德。
林业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林业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
1、本科/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大专: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辽宁省林业方向职称文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中专: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辽宁省林业方向职称文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四、助理工程师职称离开单位还能用吗?
1、人才要是办理了单位下的助理工程师职称,这种情况的职称证一旦离职以后,没有任何的含金量可言,离职以后不会被认可。
2、如果人才办理的是人社局的证书的话,一般都是全国通用的,流通性不会因为您的离职受到任何影响,这就是人社局的证书的魅力。
现在工程师职称含金量持续走高,所以能拿下工程师职称一定要拿下它。对此,请正从事林业行业的人,考虑申报一下。如果辽宁省林业方向职称文件你想要进行2020年工程师职称评审,却不知道该怎么申报的话,空格职称评审可以帮到辽宁省林业方向职称文件你。
辽宁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94)
之一条 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简称《条例》,下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森林植物和林产品的检疫工作。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 *** 林业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简称森检机构,下同)具体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铁路、交通、邮政部门应当配合森检机构作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第四条 森检机构的森林植物检疫人员(简称森检员,下同),专司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森检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在乡(含镇,下同)林业工作站、国营林场、贮木场、木材检查站及有关港口、仓库、车站聘请 *** 森检员,协助森检机构开展工作。第五条 森检员应当由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中等林业专科学校毕业、从事森林植物保护工作3年以上,并经省以上林业行政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 森检员应当经县以上林业行政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由省森检机构核发 *** 森检员证。第六条 各级森检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简称检疫对象,下同)进行普查或者专题调查。县森检机构应当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至乡的资料,市森检机构应当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至县的资料,报上一级森检机构备案。第七条 在发生特大疫情的地区,经省人民 *** 批准,可以在疫区边界要道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第八条 省林业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检疫对象的补充名单,在上报林业部备案的同时,连同林业部下达的检疫对象名单一并下达,同时抄送铁路、交通、邮政、海关等有关部门。第九条 森检机构对下列森林植物、林产品,必须实施检疫:
(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二)乔木、灌木、竹类;
(三)木材、竹材、藤条及其半成品;
(四)干果和市人民 *** 规定由林业行政部门管理的水果、花卉、中药材(含生药饮片);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施检疫的其他森林植物、林产品。
前款规定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前检疫,其他森林植物、林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境前检疫。第十条 对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及水果、花卉、中药材(生药饮片除外),可以实施产地检疫。生产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及水果、花卉、中药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森检机构填报《产地检疫申报表》。森检机构应当定期实施产地检疫,并将检疫结果填入《产地检疫记录》。对带有检疫对象的,应当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限期进行除害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除害处理的,森检机构可以代为除治。除治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未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除害处理不合格的,禁止出圃、调运。
本条之一款规定定期实施产地检疫的期限,由省森检机构根据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生物学特性和发病规律确定。第十一条 调运必须检疫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省内调运的,调出单位必须事先向所在地森检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运;
(二)外省调入的,调入单位必须事先按照省森检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森检机构提出的检疫对象,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经调出省的省森检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森检机构检疫合格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入;
(三)调往外省的,调出单位必须按照调入省森检机构提出的检疫要求,向所在地森检机构报检,取得省森检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森检机构发给的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出。
森检机构对调运已经实施产地检疫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可以根据《产地检疫记录》和当地疫情资料以及调入地区提出的检疫要求进行查核,确认合格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
《产地检疫记录》和植物检疫证书不得伪造、涂改、买卖、 *** 。第十二条 对已经检疫的待运或者调运过程中的森林植物、林产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调换或者开拆其包装。第十三条 对必须检疫的森林植物、林产品,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正本)办理托运或者邮寄手续。无植物检疫证书的,铁路、交通、邮政部门和其他营运单位、个人不得承运或者邮寄。
植物检疫证书必须随货运寄。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者货证不符的,铁路、交通、邮政部门不得付货,并应当及时通知森检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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