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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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辽宁省2020年职称评聘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辽宁省2020年职称评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辽宁省2020年职称评聘的,
(3个条件满足其中1个条件即可)。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12个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即可评中级职称;
2、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4、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须取得理工类相关专业成人专科学历满一年。(除个别评委会外)。
三、学历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得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省部级各类奖项三等奖以上的主要技术完成人(有个人证书);
2、取得与所申报岗位相关的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期刊号)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四、资历年限计算 ***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攻读全日制学位等情况,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不含产假、在职脱产进修、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需相应扣除。
五、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论文
1、结合本人为主参与的科研项目,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5000字。
2、专业论文1篇-2篇,字数不少于3000-5000字,并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应本人独立撰写的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部分评委会要求发表)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申报专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科目培训,不少于要求的总学时(公需课、专业课)。
1、公需科目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分面授课时与线上课时,选修课是线上课时。2020年需完成90学时。
2、专业科目根据评委会通知的方式进行学习。
以上学习记录均可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询。
七、申报材料准备
1、个人真实有效的证件类资料
2、个人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
3、本人完成的项目业绩及佐证材料
4、评委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论文
6、继续教育
八、申报时间及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 (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继续教育,论文等)。
2、提供申报材料,整理出申报资料。
3、注册申报,根据各评委会通知时间为准,最早5月份开始。
4、网审,根据各评委会的修改意见修改资料;合格者将被分配受理号。
5、材料装订,根据评委会通知时间地点至受理点进行材料和证件原件的比对。
6、面谈环节。
7、评审结果公示。
8、下载电子证书。
九、职称评审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职称评审这些事,辽宁省2020年职称评聘你知道吗辽宁省2020年职称评聘?
2022年辽宁省职称评定时间
辽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时间是9、10月份。材料准备2到5月份,组卷6单8月份,评审时间是9、10月份,公示时间预计是11、12月份,下证是次年3 、4月份。
2020年辽宁省中级职称评审时间
9月至12月。
申报时间每年只有一次,一般都是在1-6月份开始受理材料,6-8月上交材料,进入初审阶段,9-12月是复审、评审、答辩阶段,次年的1月左右出结果,3-4月证书下发。整个流程走下来需要一年至一年半左右。
您可以查询一下,你所在地区的劳动局或 *** 网站,看一下介绍或者可以咨询一下你所在单位,人事部。有的单位自己就可以设立评委会,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评审。
辽宁省职称评审条件
2022年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辽宁省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评聘条件
一、评聘范围
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聘相应教师职称,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评审条件
中小学、幼儿园申报评审人员应具备《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闽人社文〔2016〕142号)规定的评审条件。
三、推荐人选
各学校根据调整岗位结构比例后剩余职数使用三分之一,中、高级教师评聘职数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按照原教代会通过的推荐方案组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
(四)工作安排
1.8月10日前将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务评聘的推荐结果及《新聘人员花名册》(已评未聘)、《申报人员汇总表》(未评未聘)。报送教育局职改办并把两表用电子邮件发送到liu23892683@163.com。
2.评审工作安排
①这次竞争推荐上的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于8月10日到教育局职改办,领取申报材料。
②申报参评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对象的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③各校应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县教育局职改办。
(五)注意事项
1. 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举办的教育教学培训班上授课,可相应视同省、市、县级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根据教育部开展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精神,被国家评定为“优课”的可视同一次省级公开课,省级评定为“优课”的可视同一次市级公开课,依此类推。
2.参加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及按规定可免试的人员,符合相应标准条件的,可申报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
3.从2016年起,申报对象的申报职称(职务)名称按职称改革统一(职称)职务要求填写。
4.申报中小学(幼儿园)高级(副高级)、中级(一级)教师职称应填报《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并参加市级组织的说课讲课业务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评审材料清单中,除材料项目要求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学校(单位)公章,聘任书需加盖人社部门职改办印章)外,均要提供原件材料。
6.年度考核表(原件)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班主任工作、开展课外兴趣活动等重要位置,学校应加盖“核对章”。
7.申报对象严格按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的标准条件,提供申报相应职称班主任工作证明材料;申报学科为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在学校获得“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证书或奖状(学校证明不予认可)的申报对象,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
8.申报对象(除教研、电教等人员外)应提供近一学期本学科教学教案(提供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春季)教案材料原件);公开课、示范课评价证明材料应提供评课人(两人以上)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中级(一级)职务除开设校级(园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外,还应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园本)课程的证明材料。
9.申报高级(高级)职务,现任职以来有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经历证明(幼儿园:小、中、大班为一个循环教学,小学:一年至三年级为一个循环教学,四年至六年级一个循环教学;初中:初一至初三一个循环教学;高中:高一至高三一个循环教学,教研、电教等人员及任教学科无循环教学要求的除外)。
10.申报相应职称(职务)对象的论文应提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上检索证明材料,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确认是否为本专业、本学科论文。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应提供核心期刊刊物索引。
11.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含申报表、结题报告、结题鉴定表(或结题证书、课题成果等)必须为主课题(原件),不含各类子课题。
1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职称文件的规定,乡村教师指包括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属乡村教师须填写《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由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注明该校是否为乡村学校并盖章。
13.申报高级教师(幼儿园)职称的对象,须提供农村任(支)教证明材料。
14.继续教育任务,要求近五年年均继续教育学时和学分符合要求;继续教育证书及培训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并经人事或教育主管部门验印;按有关规定,继续教育证书每五年由人事部门进行一次统一验印方为有效(申报对象必须提供)。
15.职称评审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校要严格按照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件规定执行。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抓紧时间、合理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年度推荐评审工作。
要重视这次推荐评审工作,认真把好申报、竞争推荐、呈报、切实将教学能力强、水平高、群众反映好的教师选 *** ,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校应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公示。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人员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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