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退休人员调整退休金细则高级职称调整方案,高级职称补贴是否包括高级経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统计师
辽人社发【201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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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 *** 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2年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符合劳人社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2011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企业退休 *** 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首屏的,补足道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 *** )的退休科技人员,按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以补足差额为上限,在增加基本养老金,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更高再增加55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 *** )的,每人每月更高再增加400元,对差额补足550元、400元的,按其实际差额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 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 ***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把此次调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要采取有利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力争在2012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辽宁省2022年教师教师晋升高级名额增加吗
辽宁省2022年教师教师晋升高级名额增加。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辽宁省职称制度改革方案,2022年辽宁教师职称改革方案中提出辽宁教师职称评定制度迎来改革辽宁省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增加正高级职称辽宁省职称制度改革方案,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辽宁省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当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教师可进行跨学校评聘。
中小学教师中正高级的条件是什么?
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工作年限。
其实必须有乡村教学工作经历,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等级积分必须符合。
近几年的考核必须达到合格及优秀以上。
辽宁省教师职称过渡什么时候完成
在第31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日前共同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 *** 会,亮出改革时间表: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两部审批;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
新的职称制度,将中学和小学两个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合一,更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使他们拥有和教授、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改变职务(职称)评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注重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同时,将职务(职称)评价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解决评聘脱离引起的聘岗、兑现待遇的矛盾。
如何发挥好政策杠杆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
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突破。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说,要按照培养造就教育家的要求,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的标准条件,提高评聘工作的质量水平,切实把教育教学业绩卓着、教学艺术精湛、群众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专家选 *** 。
据了解,在2011年至2013年扩大试点过程中,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在这806名正高级教师中,特别令人高兴的是,评出了小学教师61名、幼儿园教师1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音乐教师6名、体育教师11名、美术教师3名。
“虽然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的人数比中学要少,音体美学科的正高级教师比语数外学科要少,但对于加强小学、幼儿园和音、体、美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所产生的示范带动和激励作用是巨大的。”刘利民表示。
从试点情况来看,评价标准是广大中小学教师最关心的问题。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方面,如何克服“论资排辈”“熬年头”现象?刘利民强调,要突出实绩导向,将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切实改变过去在评聘中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广大教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鼓励教师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推动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目标。刘利民表示,要切实落实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要有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对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人员过渡涉及到全体教师,针对这一问题,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过渡工作由 *** 和学校统一办理手续,不能给中小学教师增加负担,也不能影响正常教学工作。新的职称系列与原职务系列有直接对应关系,现有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体系。
据了解,2009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和陕西省宝鸡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9月,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2至3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过程中,329.3万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职务)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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