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1998)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贸易和技术贸易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 *** 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技术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工商行政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税务、专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农村技术经济服务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进入市场,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贸易和技术贸易服务活动;技术贸易和技术贸易服务活动不受地区、行业、所有制、隶属关系和专业范围的限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 从事技术贸易和技术贸易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技术市场的培育、扶持和管理,引导技术市场健康发展。第二章 技术贸易和技术贸易服务活动第七条 技术贸易包括从事技术开发、技术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引进、技术出口、技术投资、技术入股和技术承包以及科技新产品的试产试销等。

技术贸易服务包括技术信息服务、技术贸易经纪服务、技术贸易咨询服务、技术作价评估服务等技术中介服务。第八条 技术贸易单位或者技术贸易服务单位可以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展技术贸易或者技术贸易服务活动;

(二)开展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三)生产、试销科研中试产品和新产品;

(四)符合开展中介业务条件的,可以进行中介服务;

(五)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经济活动。第九条 技术贸易和技术贸易服务单位在经营服务活动中,应当对技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包责任,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保密的规定。第十条 在技术贸易和技术贸易服务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窃取或者侵占他人的技术从事技术贸易或者技术贸易服务活动;

(二)以欺骗、胁迫等手段从事技术贸易和技术贸易服务活动;

(三)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非法占有他人技术而与之进行技术贸易和技术贸易服务;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章 技术贸易单位和技术贸易服务单位第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技术贸易单位是指从事技术贸易经营的单位。

技术贸易单位是指为技术贸易活动提供技术条件服务的单位。

技术贸易单位和技术贸易服务单位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技术贸易单位或者技术贸易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技术业务范围和与其相对应的专用名称;

(二)有与经营和服务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专职人员中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与经营规模、服务范围相适应的资金、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成立技术贸易单位或者技术贸易服务单位,其发起人应当向县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其他手续。第十四条 技术贸易单位或者技术贸易服务单位分立、合并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办理迁移、撤销等变更注销事项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到原批准成立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以收取佣金的经营方式从事居间、行纪服务的技术经纪组织和专职技术经纪人,应当根据有关由省或者市工商行政管理、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共同进行资格认定,由省或者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经纪人资格证书》。第四章 技术合同管理第十六条 技术合同实行自愿申请认定登记制度。

省、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第十七条 省、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登记。其主要事项是:

(一)法律和技术认定;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同一项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登记。

[辽宁省]辽宁市场监督局职称办法,辽宁省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局职位类别

市场监督管理局职位类别(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安全、保密、 *** 、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统筹督查、绩效考评工作,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

承担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本系统信息化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设备的维护。

(二)法制执法股: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怎么划官职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怎么划官职辽宁市场监督局职称办法的如下辽宁市场监督局职称办法

按照我国制度辽宁市场监督局职称办法,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建筑师之类在单位属于单位副职行政级别,享受副局长待遇,还要再看总工程师是否是局党组党员,如果是党组成员,则还是局领导,权力就要比普通总工程师大了。

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能走职称吗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能。公务员事业编都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在2020年改革后由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合并而成一个新的机构,内部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都可以报考。

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

之一条为辽宁市场监督局职称办法了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辽宁市场监督局职称办法,保证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辽宁市场监督局职称办法的决定、命令,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市场监管总局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和翻译等,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制定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但不得称“条例”、“通知”。

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勤务岗可以升迁到局长吗

有可能

关于事业单位的晋升种类。

事业编人员晋升准确的来说分为两大类:跨级别晋升、级别内晋升,也就是大家经常说的“大晋升”与“小晋升”(小晋升主要涉及专技岗)。1、跨级别晋升(大晋升)

大晋升其实就是指从低职称晋升为高职称。

工勤岗分为普通工人和技术工人。普通工人没有晋升的说法,技术工人晋升主要指初级工晋升中级工、中级工晋升高级工、高级工晋升 *** 、 *** 晋升高级 *** 。

专技岗位的大晋升主要指未定级晋升初职、初职晋升中职、中职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正副高都属于高职,但是一般都是分开的)。

管理岗位的大晋升主要指10级办事员晋升9级科员、9级晋升8级科级副职、8级晋升7级科级正职、7级晋升6级处级副职、6级晋升5级处级正职、5级晋升4级厅级副职、4级晋升3级厅级正职、3级晋升2级部级副职、2级晋升1级部级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