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2年函授大专可以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吗?

一般不能。函授属成人教育是人社局认定的非全日制学历。现在报考公务员、事业编、单位 *** ,99%的职位首条要求全日制学历,函授学历报考上述职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招考简章不要求全日制学历就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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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宁省职称招聘,辽宁省职称评审报名网站

辽宁省直事业单位 *** 2022

2022年辽宁省直事业单位在4月14日发布辽宁省职称 *** 了 *** 公告辽宁省职称 *** ,此次事业单位 *** 的岗位有330个辽宁省职称 *** ,总共 *** 的人数是594名。报名时间是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0日,报名网站是辽宁人事考试网。报考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国国籍辽宁省职称 *** ;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心理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辽宁省职称 *** 他条件等。具体的每个岗位的要求条件可以查阅招考职位表详细了解。

辽宁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时间原定于5月21日,但是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现已推迟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还未通知,笔试考试最新时间以官方发布的最新的通知为准。笔试考试考两个科目,分别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考试内容,此次 *** 的岗位可以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参加笔试考试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证件,考前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面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辽宁省直事业单位 *** 2022

辽宁省事业单位 *** 2022

1.辽宁省事业单位最近的 *** 为辽宁鞍山市铁西区事业单位的 *** ,本次 *** 人数为140人, *** 公告发布的时间是3月10日,辽宁省事业单位最近的 *** 还有一些小型 *** ,具体时间不一,事业单位的 *** 每年都有很多次,大家可以关注招考网站的最新信息。

2.辽宁事业单位招考考什么呢?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根据岗位不同考试的内容也不同,教师岗位考察两个科目,分别是教育学基础知识及应用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应用,满分为100分;综合管理类岗位考察的内容为两科,分别是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是100分。考试的笔试时间和地点会在准考证上面详细说明,考生在笔试的时候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准考证上面写明的其他材料。

辽宁省事业单位 *** 2022

23年辽宁省教师 *** 几月份

2023年辽宁省沈阳市教师 *** 公告(961名)

发布时间:2022-11-29 11:4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11-28 报名截止:2022-11-30

100天辽宁省职称 *** 的带薪寒暑假!有编制辽宁省职称 *** ,高校辅导员招人啦!

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 教师公告

今年我市将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编制内教师辽宁省职称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岗位

计划 *** 96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 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 *** 对象

符合 *** 条件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 *** 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

8.应聘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 *** 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

五、 *** 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11月28日10:00- 30日16:00登录“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 *** 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系统”:          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按一个岗位识别码申报。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的应聘人员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相关岗位,但须具有与 *** 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研究生身份应聘的,既可按研究生专业也可按本科学历专业报考,但须具有与 *** 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并扫描上传以下相关材料PDF版: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学生证;

3.个人简历(包括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公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4.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研究生若以本科学历学位申报岗位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信网备案表、本科学位证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6.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 *** 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7.应聘人员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上传;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需上传此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 *** 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 *** 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原则上在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12月1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拟于12月中上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办法、面试内容及具体要求等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四)笔试

笔试按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 *** 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执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笔试拟于12月下旬进行,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签约

1.签约人员范围。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按 *** 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名单。

2.签约办法。拟于12月下旬组织签约。按照总成绩在1:1比例范围内签约,没有完成学科 *** 计划的单位在1:1.5比例内进行递补签约。签约时由用人单位对拟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签约人员范围名单、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3年9月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 *** 单位通知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 *** 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 *** 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由 *** 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 *** 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放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 *** 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 *** 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 *** ,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面试、笔试、签约等环节具体安排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有关要求参加。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或因应聘人员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 期间,请应聘人员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特别提醒:对于未在面试、笔试名单公布后之一时间报备弃权或无理由拒不参加面试、笔试的应聘人员, *** 工作领导小组将汇总相关应聘人员信息并函告应聘人员所在院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已签约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1日前报到。报到时,须出具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如应聘人员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应聘人员违约,违约应聘人员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应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法违纪等受到行政处罚或学校处分,视为应聘人员违约。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 *** :

(一)政策咨询 *** :024-22719774

(二) *** 单位咨询 *** :

和平区教育局:024-88711132

沈河区教育局:024-24123719

铁西区教育局:024-25128210

皇姑区教育局:024-86847393

大东区教育局:024-88502040

浑南区教育局:024-24211303

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苏家屯区教育局:15242003828

辽中区教育局:024-27889631

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沈阳市教育局:024-22719774

(三)技术支持 *** :024-67851650

(四) *** 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6:00

附件:

 

1.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 教师职位信息表.xlsx (41.75 KB)

2. 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14.00 KB)

3.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 教师报名表.doc (28.00 KB)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5日

招122人!2022辽宁鞍山铁东区事业单位岗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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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析

2022辽宁鞍山铁东区事业单位 *** 40个岗位 *** 49人,其中48人要求本科以及以上可以报名,1个岗位要求研究生以上报名,总体来说学历要求比较高。 *** 人数较多的专业有法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管理学类。

2022辽宁鞍山铁东区事业单位教育系统60个岗位 *** 73人,全部是专业技术岗,更低学历要求是本科,31个初中教师岗,42个小学教师岗, *** 专业比较多的是历史、思政、数学、地理等科目相对应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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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2辽宁鞍山铁东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是2022年10月31日9:00时至2022年11月04日24:00时,报名入口是2022年铁东区面向社会公开 *** 报名系统。

大家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等待资格审核结果。在11月01日9:00时至11月05日17:00时之间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则缴纳100元考务费,未通过的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122人!2022辽宁鞍山铁东区事业单位岗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