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了,参公的怎么办?

参公,对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在是不公平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感情。有几个问题实在想不通,成了我们心里难以解开的结,请上级领导体恤这些莘莘学子的艰辛,重新审视“参公”的政策,给我们一个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生存环境,一缕充满阳光的生机。 想不通之一: 我们这些都是临近退休的中老年人,在临近终点的时候,一声哨响,一生所有的努力全部白费,参公前的奋斗一概不算数,一切从头重来。不管你的学历、职称如何,只能按科员套改工资,和那些上山下乡选调的人员及刚参加工作的同志处于同一起跑线。是不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一参公就变得毫无意义?经过层层评审的职称,怎么一参公,瞬间就烟飞灯灭,省人事厅盖的钢印如同地瓜印一样变得没有一点的效用。因为我们刚参加工作时就在事业单位任职,只能从专业技术职称去努力进取,如果当时事业单位就实行公务员制度,那我们无话可说,谁叫你不努力进取,在官埸上混个一官半职,按科员计薪是活该。等到我们临近退休,等待我们的却是无情的一击。 想不通之二: 既然参公单位不实行职称制度,对毕业文凭也不再是调薪的根本依据,但新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的起点却是大学本科;研究生的起点是硕士,转正后即可按副科级调薪。而我们毕业了近三十年的大学本科却只能按“科员”来对待,这公平吗?如果硕士、博士是按科员站在参公的同一起跑线上,我们没有话说。明明有差别,起点线不一样,而毕业了近三十年的本科毕业的我们却只能等同于普通职工,如果换位思考,未知先生你是何想法?先生,积点功德吧。 想不通之三: 根据国家的参公政策,全国各地对参公的事业单位制定的政策,大都是从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据了解天津、江苏、浙江、湖北、重庆等省市的做法,就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执行“老人老办法”的政策。如重庆市长寿区 ***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之后,要根据单位的规格、原任职务、年龄、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等综合确认参公人员的新任职务。如原任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聘任时间满三年的,参公后原则上确认为副主任科员。对工作年限满15年,聘任年限满3年的,可确定为主任科员。湖北省对参公单位职称的套改是正高级职称按正处级套改,副高级职称按副处级套改。而我省对参公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专业人员怎么就这样狠,一刀下去,腰斩没商量! 想不通之四: 在公务员队伍中,属于工人编制的工勤人员,经过考核考试,可以按高级工来确定工资。而我们这些具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这次按“科员”调整工资后,工资水平连一个取得高级工的工勤人员都比不上,真叫人欲哭无泪,这世道怎就成了这个样呢?想当年,辛辛苦苦、寒窗苦读五年,职称评聘过一关就要脱一层皮,受尽磨难,才取得中高级职称,一参公,怎么文凭、职称说不算就不算了呢?为什么不考虑新旧接轨中,对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不公的弊病呢?在一连串的想不通之后,心里总还抱着一线希望,毕竟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党,阳光总会普照大地。恳切地盼望 *** 以及领导在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政策上,要有连续性的政策和举措,能够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参公单位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问题,让我们这些从事技术工作的同志更加安心做好本职工作,更有信心地在行业技术发展做出专业技术人员更多的贡献。 目前我省各地参公单位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工资套改中存在的问题特别突出。涉及人数较多,恳请省人事厅尽快出台合理的参公单位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套改文件,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恢复原来相应的套改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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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级职称参公后怎么算

参公后作废。

参公,即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这是现在辽宁省技术职称参公政策我国 *** 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述,指对 *** 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于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参公单位人员要具体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常考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一些人说既然参公人员和公务员不是一样的编制。

2017年 *** 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技术职称参公政策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此文件中明确说到:所有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一律禁止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辽宁省]辽宁省技术职称参公政策,辽宁省事业单位职称管理办法

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公后工资套改的依据和政策。

无行政职务的市、区属参公单位人员:我们这里副高职称套改为正科级,中级职称和工龄较长的初级职称人员套改为副科级。

参公人员可以报技术职称不?有没有具体规定?

中级职称,没有行政职务。去年参公后,按一般科员根据参公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参公管理单位需对于原未担任行政职务人员不能按所担任的专业技术

求大侠解答 辽宁省事业单位改革:参公单位变成公益类事业单位的若干问题

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目前咱们辽宁事业单位改革处在分类阶段,好像能从参公过渡到公务员的单位极少,除非是法律明文写着此单位拥有某一项执法权才有可能从参公转为行政,我跟你的情况一样,我是2010考进来的.2011上班,其实看开了也就觉得没什么了,身份这个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属于不能变现的财富,如果一辈子没得到提拔机会,是什么身份也不太重要,如果有提拔机会,是什么身份也不太重要,呵呵,有点绕口,但是我想你懂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