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级政工师职称档案去哪查
沈阳市高级政工师职称档案可以去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查询,技能类证书都是在人社局存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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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之一有: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哪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即辽宁省就业和人オ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辽宁省就业和人オ服务中心职责:
一、为拟订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提供相关服务。
二、为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大学生征兵政策提供相关服务;办理高中等学校毕业生派遣手续。
三、分析和预测全省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全省人力资源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建设;开展人力资源科学研究。
四、承担海外留学人员回辽和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人事 *** 工作;承担流动党员党务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省普惠制培训机构服务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实施工作。
六、承担省直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申报、失业人员待遇发放和劳动用工备案等工作;承担省本级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
七、承担各类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 *** 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八、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落实、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
九、承担全省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拟订和组织实施事务性工作。
十、承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和省 *** 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省 *** 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辽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
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省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省 *** 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省 *** 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珠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 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完成省委、省 *** 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一)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宁省就业和人オ服务中心
辽宁省教师职称过渡什么时候完成
在第31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日前共同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 *** 会,亮出改革时间表: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两部审批辽宁省深化职称;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
新辽宁省深化职称的职称制度,将中学和小学两个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合一,更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使他们拥有和教授、研究员同样辽宁省深化职称的职业发展空间,改变职务(职称)评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注重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同时,将职务(职称)评价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解决评聘脱离引起的聘岗、兑现待遇的矛盾。
如何发挥好政策杠杆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
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突破。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说,要按照培养造就教育家的要求,严格把握正高级教师的标准条件,提高评聘工作的质量水平,切实把教育教学业绩卓着、教学艺术精湛、群众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专家选 *** 。
据辽宁省深化职称了解,在2011年至2013年扩大试点过程中,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在这806名正高级教师中,特别令人高兴的是,评出了小学教师61名、幼儿园教师1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音乐教师6名、体育教师11名、美术教师3名。
“虽然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的人数比中学要少,音体美学科的正高级教师比语数外学科要少,但对于加强小学、幼儿园和音、体、美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所产生的示范带动和激励作用是巨大的。”刘利民表示。
从试点情况来看,评价标准是广大中小学教师最关心的问题。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方面,如何克服“论资排辈”“熬年头”现象?刘利民强调,要突出实绩导向,将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切实改变过去在评聘中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广大教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鼓励教师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推动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目标。刘利民表示,要切实落实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要有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对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人员过渡涉及到全体教师,针对这一问题,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过渡工作由 *** 和学校统一办理手续,不能给中小学教师增加负担,也不能影响正常教学工作。新的职称系列与原职务系列有直接对应关系,现有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体系。
据了解,2009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和陕西省宝鸡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9月,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2至3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过程中,329.3万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职务)过渡。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地址在哪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邮编:110013。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省 *** 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省 *** 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扩展资料: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2、政策研究处
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和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3、行政审批处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 *** 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规划财务处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和内部审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方式
百度百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沈阳劳动大厦办理档案和户口的 *** ?
沈阳市劳动大厦(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事档案服务业务窗口)
办公地点辽宁省深化职称: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部门负责人:王秋红
办公 *** :22531302
主要职责: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辽宁省深化职称,负责档案查阅、档案转出、档案接收、出具证明、材料补充。
扩展资料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辽宁省深化职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要求辽宁省深化职称,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代市 *** 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拟订表彰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表彰奖励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和审议全市农民工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推动全市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家庭服务业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和监督落实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 工作制度。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九)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二)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三)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十四)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 *** 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五)完成市委、市 *** 交办的其辽宁省深化职称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形势稳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等职责。
(十七)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事档案服务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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