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辽宁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几位数
2006年辽宁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是11位数。第1、2位为证书核发年份代码,取核发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行业部门。第5、6位为发证地市级代码,取值与机构编码第3、4位取值相同。第7位为机构识别代码,取值为0-4。第8-10位为鉴定机构序列号,由三位数字(不足三位时在前面加零补足)组成,此序列号与机构编码6-8位取值相同。第11位为证书类别(等级)代码,取值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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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职称评定从哪一年开始你?
记得当年刚参加工作时就已经有了职称评定的说法,那是90年代初,据此推测,职称评定应该从80年代末期就开始了,具体各地执行的时间会略有差异。
辽宁省建筑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要考外语吗 求代发论文 结构
2012年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仍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辽建发[2007]37号)及其他有关职称文件进行。
三、相关政策
1、由单位派往国外援助工作(满两年,不含已回国)的专业技术人员,由 *** 选派的援疆、 *** 专业技术人员,在援外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职称评审者,出具有效证明后,可按现行标准条件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免试外语、计算机,免答辩。
2、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否则无效。集体奖励项目须提供个人参与项目的原始材料及相关证明。
3、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应为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否则不能按所晋升专业论文对待。
4、职称外语政策仍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1号)执行。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者,职称外语考试须A级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免试证明。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者,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对按规定可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但仍取得外语合格证书者,在评审时将赋予一定的量化分值.
所以你没有达到免试资格的话只有去考了啊。
辽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从那一年开始实施的
1986年初,以《 *** 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3号)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为标志,我国职称制度第四次重大变革拉开了序幕.
2000年以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提出: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坚持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提出: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同时,文件对于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设置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辽宁省人事厅职称证书怎样查询
1、在电脑浏览器上输入图示的网址,进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首页。
2、下一步在里面找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这一项,选择进入。
3、这个时候需要输入任意两项信息,比如图示的证件号码和姓名。
4、这样一来通过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辽宁省人事厅职称证书真伪了。
辽宁省退休人员调整退休金细则高级职称调整方案,高级职称补贴是否包括高级経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统计师
辽人社发【2012】14号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 *** 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2年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符合劳人社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2011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企业退休 *** 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首屏的,补足道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 *** )的退休科技人员,按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以补足差额为上限,在增加基本养老金,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更高再增加55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 *** )的,每人每月更高再增加400元,对差额补足550元、400元的,按其实际差额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 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 ***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把此次调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要采取有利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力争在2012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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