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差补助标准
新《办法》将差旅费每人每天住宿标费准调整为:正、副市长及相当职务人员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300元;正、副县(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200元;其余人员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150元;伙食费补助标准,省内出差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市内各县区出差每人每天20元;省内市外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由过去的一般地区每人每天15元,特殊地区2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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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差旅费管理办法全文,辽宁差旅费标准规定
辽宁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差旅费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辽宁高级职称差旅费的有关规定辽宁高级职称差旅费,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辽宁高级职称差旅费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沈阳市以外地区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辽宁高级职称差旅费: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
轮 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直机关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辽宁高级职称差旅费;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软席
(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
(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长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可参照中央国家机关相同级别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执行。
(四)副省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五)正厅(局)长出差,如工作任务特殊,可乘坐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处级及其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可以单人住一个标准间,经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予以报销。
第十条 省财政厅根据当前省内外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出差定点宾馆、饭店的住宿费价格在本办法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限额内确定。
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
级别
每人每天
副省级
600元
厅(局)级
300元
处级及其以下
150元
出差人员应到定点宾馆、饭店住宿,住宿费在定点宾馆、饭店的收费标准内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宾馆、饭店住宿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住宿费在本办法确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
定点宾馆、饭店通过 *** 采购方式确定,名单由省财政厅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 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含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作为其他收入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报销。
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差旅费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由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上级借调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及上级借调工作期间,每人每天报销伙食补助费15元,一般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二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 *** 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辽财文字〔1996〕38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各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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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务员差旅费相关文件
2017年公务员差旅费标准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 *** 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住 :
不同地区不同标准 应以标准间为主
去年4月,财政部公布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按出差目的地和公职人员级别的不同,标准也有差异。
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上海的住宿费标准更高,为每人每天限额1100元;而到 *** 除 *** 之外的其他地区住宿标准更低,为每人每天500元。
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更高的城市为每人每天650元,更低的城市为每人每天300元。
处级及以下干部,更高的为每人每天500元,更低的为每人每天200元。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明确,接待住宿应当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公务用车
2014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
从目前公布的22地公车补贴来看,云南、广西、贵州均是补贴“顶格”,是司局级1300元标准的150%。值得一提的是云南省,厅级、处级、科级的补贴均为中央要求范围的更高值。
在覆盖面广泛的科员补贴上,600元及以上的地方并不多,只有云南、广西、重庆、山西、河南、辽宁和浙江,云南仍旧以750元“顶格”更高。地方车改“先行者”广东的科员及科员以下补贴更低,是中央标准的一半,补贴300元和250元。
差旅住宿费标准
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
交通费
2014年起执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果坐飞机出行,省部级干部才能坐头等舱,司局级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经济舱。乘坐火车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只能坐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超标”乘坐了交通工具,比如县级干部坐了飞机头等舱,那么差价需要自己补上。
出差在外,少不了打车或者坐公交。市内交通这方面,不同级别干部的标准没有差别,都是一天80元包干使用。这项费用值得注意,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出差,打车单程的费用都可能会超过80元,出行前要好好盘算盘算。
伙食费标准
梳理各地标准可以发现,除出差到 *** 、青海和新疆定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大多为100元。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指出,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 *** 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会议费标准
今年6月,财政部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下文简称为《办法》)。《办法》明确了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一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760元,二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650元,三四类会议上限为每人每天550元。
辽宁省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
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如下:
城市间交通费
部级:可坐火车软席、高铁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司局级:可坐火车软席、高铁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
其余人员:只能坐火车硬席、高铁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
住宿费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
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伙食补助费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辽宁省退休人员调整退休金细则高级职称调整方案,高级职称补贴是否包括高级経济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统计师
辽人社发【2012】14号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辽宁高级职称差旅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 *** 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2年1月起调整辽宁高级职称差旅费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符合劳人社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2011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辽宁高级职称差旅费;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企业退休 *** 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首屏的,补足道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 *** )的退休科技人员,按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以补足差额为上限,在增加基本养老金,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更高再增加55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 *** )的,每人每月更高再增加400元,对差额补足550元、400元的,按其实际差额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辽宁高级职称差旅费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 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 ***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把此次调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要采取有利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力争在2012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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