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了解辽宁省2020年会计初级报名入口官网吗?

有人了解辽宁省2020年会计初级报名入口官网吗?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考生都是了解的,但是不排除还有一些不太了解的考生,这对于想要参加2021年会计初级考试的小伙伴们来说,可是极其重要的哦~(注意:预计2021年报名时间为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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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级报名入口官网: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需登录“辽宁会计网”,首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通过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关联信息采集系统数据进行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会计初级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0:00至11月30日23:59。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0:00至12月5日23:59。

注意:2020年报名入口已经关闭,想要报考初级会计的小伙伴请关注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

会计初级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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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报名入口辽宁省官网在哪?发展前景如何?

自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后,初级会计考试成为了财会领域最为火热的考试,每逢到了报名时期,大家都非常关注相关动态,那么初级会计报名入口辽宁省官网在哪?发展前景如何?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报名入口辽宁省官网在哪?

辽宁省初级会计报名入口官网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考步骤如下,供大家参考:

1、报考人员在各地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报名时间期限内,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

2、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的内容和要求,完成阅读后接受网上报名须知;

3、选择报考所在省份,填写相关的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完成注册报名;

4、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实行考试前报名资格审核的地区的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实行考试后报名资格审核的地区的报考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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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发展前景如何?

一、更多就业方向可选择

可以选择从事会计事务所相关工作,也可以去国企、私企工作。虽然刚开始从基层做起,但随着经验的累积,无论是待遇还是前景都是比较不错的。

二、受社会广泛认可

随着会计行业的迅速发展,初级会计在社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同时初级会计证书也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如今,初级会计证书已经作为了求职者入行、进入企业的“敲门砖”。基本上,没有持有初级证书的都会被企业所排除在外。从历年初级会计的参考人数来说,初级会计考试每年的报考人数都在不断增长,可以说,初级会计已经被众人所认可的入门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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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沈阳的,我也想报初级会计职称,但是不知道如何报?麻烦你帮助我下

关于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12-30 12:43:00 来源: 编辑:

(2009) 辽会资考办字 第20号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 [2009]41号)规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我省2010年度考试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 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 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具备报名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五、考试报名、交费原则

我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实行前审方式(即报名时系统自动审核报名条件)。全省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原则。

1、持有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直接登陆辽宁会计网()进行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其会计从业资格档案所在市作为报名地区,并到指定交费地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2、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财政厅的省直单位考生,到沈阳市财政局指定的交费地点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3、持外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需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必须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转入辽宁后,按属地原则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确认。

4、持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 *** 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需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应 填写《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登记表》(附件1),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 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2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指定报名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由所在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现场网上报名和交费确认。

六、考试报名和交费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

1、全省网上集中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30日;

2、全省网上补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9日。

(二)交费确认时间

报名交费确认时间和地点,以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报名简章为准。

七、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在报名时,需登录“辽宁会计网”(网址:),点击主页左侧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纽,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登陆系统后,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和考试公告, 在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报名注册系统。

3、考生注册时,必须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记载的证件号码和姓名进行填写,在确认填写正确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将通过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 管理系统自动验证其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进行逐步操作,认真设置登录密码(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以备网上打印准考证之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考试教材征订单。

未按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系统将自动拒绝报名,并提示原因。

4、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2份),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到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缴费地点办理现场交费确认手续,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办理交费确认的人员,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5、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按本人的“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彩色 打印机和A4打印纸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考生持准考证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试报名工作要求

1、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2009年10月19日前在相关媒体上刊登考试报名简章,公布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 *** 和交费确认时间、地点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0年度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

2、现场交费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务于2009年11月2日前结束集中交费确认,于2009年12月10前结束补报名交费确认,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省会计考办。

3、报考收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6]38号)规定,按每科4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

4、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认真制定网上报名工作应急预案。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

5、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广大考生服务,做好网上报名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确保全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九、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9年10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报名简章。

2、2009年10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至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9日。

3、2010年1月10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附件2)和2010年度考试教 材及辅导用书预定单,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考试报名费、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款项等上缴省会计考办指定的账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另行通 知)。汇款时,务必将各项金额分列清楚,以便于核对备查。

4、2010年2月28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定表》(附件3)。

5、2010年3月10日前,各市完成联系考点,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6、2010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核发考生准考证。

7、2010年5月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 *** ,并将考试值班 *** 、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8、2010年5月10日前,省考办召开全省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试考务工作。5月14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9、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

10、2010年5月17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考卷送达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2010年5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总结,作为全年工作考核依据。

12、2010年7月中旬,省会计考办收到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成绩数据光盘后,即通过辽宁会计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考办为考生提供查询分数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申请查分截止时间为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13、2010年8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本地区要求查分的考生进行认真统计,填写《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人员登记表》(附件4),并附考生准考证复印件及《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申请表》(附件5),报送省会计考办。

14、2010年9月10日前,各地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

15、2010年9月30日前,对查分人员中存在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有误需更正考试成绩的,由省财政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共同提出申请报告,填 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附件6),并附上试卷原件,报全国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才能更正成绩。

16、2010年11月10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09年度考试档案号、身份证号错误,不能正常合并成成绩的,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以文件形式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附件7),并附考生证明材料报省会计考办。

17、2010年12月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9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 1、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登记表

2、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3、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4、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人员登记表

5、 2010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卷申请表

6、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更正情况表(略)

7、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略)

职称评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步骤一:对照职称申报文件先审核自己是否符合职称评审条件。

步骤二:准备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包括基本学历、资格证材料之外,比较重点的就有工作业绩、论文、专利、继续教育学时、社保材料、各类荣誉证书和文件等。

步骤三:开始递交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除纸质材料外,按要求在网上上传pdf格式材料。

步骤四:专家进行职称评审材料审核。

步骤五:职称评审评委会进行专家评审。

步骤六:职称评审答辩。

步骤七:职称评审公示。

步骤八:职称评审下发职称任职资格证。

辽宁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怎么报名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辽宁会计网进行申报。其中,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10月9日-10月15日,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11月1日-11月10日。具体 *** 如下:

1.登录申报系统。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主页右侧“高师考评”中的“评审申报”,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后,必须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时,应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选择单位性质和审核部门,自行设定登录账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密码),点击“开始注册”即可。

3.填报信息。进入填报界面后,按照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其中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事业单位须细化到二级单位名称。业绩填报时,挑选最能代表申报人员能力和水平的主要工作业绩填写,所填业绩要与申报材料一致。

4.数据上报。在确认个人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填写结束,开始上报”将信息上传。上传后若未到财政部门报卷,可以修改信息再上报。若已到财政部门报卷,且财政部门已审核完毕,则无法再更改信息。

5.下载并打印材料。网上填报结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下载并打印,其中《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或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经济鉴证工作的人员,符合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均可申报参加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省财政厅组建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负责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标准

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以同等质量的财务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会计案例替代1篇论文。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 *** 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除此之外,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7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46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

三、评价方式

全省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可参加2017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参加201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通过省级合格标准者,可参加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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