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解答

1、问辽宁省职称机关分流政策:沈阳市每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有多少数量辽宁省职称机关分流政策?他(她)们的职务构成比例是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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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众所周知,由于沈阳的驻军多,各军兵种大机关也多,所以每年转业到沈阳市安置的 *** 干部数量也相对较多。正常的年份,每年会有700-800人左右,如遇到国家裁减军队员额,每年将会有1000-1700人左右。这些 *** 干部的职务构成大约是:除少量的师职干部外,团职干部约占总数的18%;营职干部约占总数的20%;连排职干部约占总数的25%;专业技术干部约占总数的37%左右。

2、问:进沈阳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都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2001年 *** 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由沈阳市接收安置:

(1)原籍或入伍地是沈阳市的(即该干部入伍时其户口在沈阳市某区、县(市)注销,但不含外省原籍在沈阳就读大中专院校毕业入伍的);

(2)结婚配偶系沈阳市原籍或出生地为沈阳市且有沈阳市常住户口的;

(3)配偶系外省原籍,已随军或购房到沈阳市居住,取得沈阳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双军人双转,一方入伍地为沈阳市的;双军人双外省原籍,在沈阳驻军,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沈阳驻军配偶随军条件的;

(5)军队转业干部系外省入伍或其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或岳父母在沈阳市定居且有常住户口,年事已高,身边确无其它子女照顾的(含未婚的 *** 干部);

(6)符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范围内的及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况的 *** 干部,经省、市 *** 安置主管部门同意批准的。

转业干部符合上述接收条件,但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原则不予接收:

(1)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的;

(2)二等甲级以上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正在住院治疗期间以及患有慢性疾病、传染病不能适应地方正常工作的;

(3)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丧失干部资格条件的;

(4)受党籍处分期限未满,权力未恢复的;

(5)双军人单转,转业一方系外省原籍,留队一方虽为沈阳市入伍地,但不符合沈阳驻军配偶随军条件的;

(6)在部队有问题尚未结论或个人问题尚未结清的(如婚姻纠纷、经济问题等);

(7)提升职务或技术等级不符合期限规定的;

(8)人事档案残缺不全或提干、升学、任职手续不符有关规定的。

3、问:沈阳市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原则和分配办法及其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答:由于国家从2001年开始,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辽宁省职称机关分流政策了自主择业和计划分配两种形式进行安置,所以沈阳市也存在对自主择业的和计划分配的 *** 干部不同的安置原则和分配办法。总的指导原则是: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军队建设服务的宗旨,稳定安置政策,明确分配办法,公开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千方百计把每一名 *** 干部安置好,使其各得其所,人尽其才,达到部队组织、 *** 干部和接收单位“三满意”。

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市 *** 办和其下设的“沈阳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办公室”全权负责,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对其退役金的发放调整,医疗保险,冬季采暖,自主就业,档案存放、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组织生活、社区活动等事宜全面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目前沈阳市已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2300多名,他(她)们享有以下各项待遇: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调整增加退役金和年增资档次;

(2)与公务员一样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大病重病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3)按有关规定报销冬季取暖费。团职按105平方米待遇报销,营职按85平方米待遇报销;

(4)自愿参加“市自主择业办公室”举办的专项培训和 *** 活动;

(5)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手续免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以及享受优先贷款等。

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工作安排上采取“计划分配与按比例选要相结合、政策体现与平等竞争相结合、服务基层与分担困难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指令性计划分配指导下的考试考绩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使每一名 *** 干部都能各得其所。具体是:

(1)由市内和平、铁西、沈河、大东、皇姑、东陵、于洪、沈北、苏家屯九个区入伍的 *** 干部,其爱人常住户口在上述地区的,均可在市内安置,并打开上述九区的地界限制,实行交叉分配安置;

(2)由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入伍的 *** 干部,其配偶常住户口也在上述四县(市)或由上述地区随军、或是外省、市原籍随军的,均回上述各自入伍地安置;

(3)由上述四县(市)入伍的副团职以上 *** 干部,如在市内有接收单位,有住房,可照顾在市内安置且配偶、子女可同时随迁市内;

(4)对获得战时三等功、平时二等功,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连续满10年,因战因公致残,在海拨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 *** 干部,在分配去向方面给予照顾;担任团职主官的 *** 干部,在职务安排上给予照顾;

(5)团职 *** 干部是 *** 安置工作的重点,担任领导职务满更低年限的团职 *** 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可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接收团职 *** 干部安排非领导职务的,当年不占接收单位地方处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以后也不作为本单位地方干部晋升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基数;

(6)对要求进入市直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热点部门的 *** 干部,采取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绩相结合的办法予以接收安置。热点部门及其接收名额由市 *** 办协商后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领导确定,市 *** 办同时负责考试的报名及全部的考务工作。试题及考试日期由省 *** 办全省统一确定,计算机统一判卷,具体详情,请参考沈阳市每年度的《军队转业干部考试简章》。

(7)其他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区接收 *** 干部,要按市里下达的分配计划,50%由接收单位自主选要,50%由市 *** 办指令性分配。 *** 干部可分配进入各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也可分配进入各级各类的事业单位工作。对各种类型的企业,在非 *** 干部本人意愿的情况下,不指令性分配 *** 干部。 *** 干部本人可以结合自身素质条件及特长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接收单位和工作岗位或通过双向选择推荐自己,达到进入理想接收单位工作的目的。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分配办法,目前遇到了如何与国家《公务员法》对接的突出矛盾。因此,要等待国家有关新的政策、措施、办法出台后,才能最后修改、确定我市的具体办法;

(8)中央直属驻沈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要按市里下达的分配计划分担困难,承担和完成接收安置 *** 干部的任务。省直在沈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接收 *** 干部,从沈阳市接收的 *** 干部中选调或通过考试接收,具体事宜请参考省 *** 办的实施办法;

(9)对国家按照接收 *** 干部计划数所增加的行政编制,采取带编分配的办法,全部用于安置师、团职干部和营职主官,同时要与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选调优秀的师、团、营职 *** 干部进入各级各类领导班子任职。对专业技术干部,一般对口安置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 *** 干部安置到事业单位的,给予三年适应期,进入企业的给予二年的适应期。非本人原因,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违约解除与其签定的聘任合同或辞退 *** 干部;

(10)进入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的 *** 干部,按其军队的职务等级安排地方平级职务,其政治、生活、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所接收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退休时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但此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到降职以上处分的 *** 干部。

4、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有关事宜,沈阳市是如何规定和办理的?

答: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人员要按照《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和本人档案材料中的记载确定。原则上按以下规定办理:

(1)已婚或有正式工作的子女不能随迁;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不能随迁;但确属 *** 干部的独生子女的,经审查核实并有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当地县以上 *** 证明的可办理随迁和转学(含已婚子女的配偶);

(2)由 *** 干部赡(抚)养并长期在一起生活的年高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岳父母以及父母双亡又无劳动能力的兄弟、姐妹有随军和移交手续的,经审查复核后可随迁;

(3) *** 干部的配偶和不满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随 *** 干部一同迁入本市(或配偶随调);

(4)随调配偶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干部录用手续、任职、级别等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其工作安排纳入市人事局每年对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的安置计划中一并随调对等安置;各类企业自行聘任的干部或其他的以工代干人员及工人,都按工人对待,纳入市劳动力市场,由市场统筹解决其工作就业问题;

(5)随调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不能随调。要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或病休手续后,可来沈落户。

5、问:沈阳市目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形势如何?存在哪些矛盾和困难?

答:沈阳市目前安置 *** 干部的形势是相当严峻的。主要的表现是: *** 干部的安置渠道越来越窄,全市接收 *** 干部的能力越来越弱。特别是2007年,如果说已经到了“没有地方再接收安置 *** 干部”的地步和程度也不为过。这主要是由于连续多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部队裁减员额,大批的 *** 干部进入我市安置,已经将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直到各街道办事处的编制吃空占满。目前最突出的矛盾和困难,一是接收 *** 干部的数量与实际安置能力不协调;二是 *** 干部对职务岗位的期望值过高,(大多数人都想进党政机关当公务员)与实际空余编制不匹配;三是师团职 *** 干部的安置及职务安排的规定与各接收单位的实际需要不一致;四是地方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及事业单位调整改制、精减人员的政策与指令性接收安置大批 *** 干部的政策相抵触;五是地方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及对人员构成比例的要求与接收的 *** 干部比例条件不相符合。

6、问:沈阳市将如何克服上述的矛盾和困难,进一步把每一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好安置好?

答:首先是依靠市委、市 *** 对接收安置 *** 干部工作的坚强领导。沈阳市委、市 *** 领导对 *** 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历来都非常重视,做为政治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编制、 *** 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工作。要求各接收单位、各部门、各地区都必须无条件按分配计划完成接收安置 *** 干部的任务。这也是我市历年来都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 *** 安置任务的根本保证。

其次是继续挖掘安置潜力并继续延用过去成功的“挤指标、占编制、拓渠道、带编分配、双向选择、考试考绩、合理推荐、按比例选要和指令性分配的办法,千方百计地安置好每一位 *** 干部。同时也要引导 *** 干部树立积极正确的择业观,确立在广阔天地、各行各业都能闪光发挥作用的正确思想理念,避免千军万马挤机关的现象。

第三,要根据国家、省出台的有关 *** 干部接收安置的新政策、新办法、新措施,结合我市实际,探索、确定、创新我市有关的政策、措施、办法,合理消除矛盾、积极化解困难。

第四,市 *** 办要继续坚持在整个安置过程中贯彻的“八公开”做法,即随着 *** 安置工作的进度向全社会、部队组织、广大 *** 干部,A、公开接收安置政策和办法;B、公开当年接收 *** 干部的名册及档案编号;C、公开全市分配计划和各接收单位联系 *** ;D、公开 *** 安置工作程序;E、公开各单位接收 *** 干部的岗位用人信息;F、公开《考试简章》和考试考绩录取结果;G、公开 *** 办内部人员分工和办公 *** ;H、公开每名 *** 干部的最后的分配结果和去向。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 *** 办要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部队组织及广大 *** 干部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也会得到上述人员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而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 *** 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了解 *** 、方方面面参与 *** ,上下联动,为完成 *** 安置任务,安置好每一名 *** 干部而共同努力的良好局面。

7、问:沈阳市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怎样进行的?都发给什么证书?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沈阳市对已接收安置的 *** 干部除对口安置的专业技术干部外,都要进行上岗前的适应性培训和专业性培训。正常情况下一般要保证近三个月左右的培训时间,由市 *** 办统一组织,在报到后上岗前进行。经考试考核,对各科成绩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做为上岗任职的依据。从2000年开始,我市还专门对 *** 干部开设了计算机应用培训课程,经考试合格者,发给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认可的计算机应用二级合格证书。此外,为帮助广大参加热点部门考试的 *** 干部更好地掌握、理解考试教材的重点,我们还在考试前举办考前辅导班,这些都受到了广大 *** 干部的欢迎。 *** 干部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本单位在职的同等级同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补贴待遇。 *** 干部应克服困难,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培训。 *** 干部的接收单位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时间,创造条件积极支持他(她)们参加培训。

8、问: *** 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接到通知后,到地方报到都需要哪些证件手续?有哪些应注意的问题?

答: *** 干部须持以下证件报到:

(1)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行政介绍信;

(2)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3)部队师(旅)以上后勤机关出具的人员供给关系介绍信;

(4)投奔沈阳市某地区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子女、亲属的常住户口本,或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

(5) *** 干部本人的军官转业证或自主择业证。

随调随迁家属须持以下证件报到:

(1)县以上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行政(人事)调转介绍信和工资(供给)关系介绍信;

(2)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3)是党、团员的要同时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

(4)随迁的在学子女须携带转学证明。

报到地点和地址:

回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安置的 *** 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可持上述手续直接到所属四县(市)人事局报到;

市内九区和市直安置的 *** 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持上述手续到市 *** 办报到。地址:沈河区北京街16号(人才大厦10楼), *** :62238468。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 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无正当理由或未经市 *** 办同意,超过规定时限而逾期不前来报到者, *** 办不再负责接转各种手续,退回原部队和原地;

(2) *** 干部和随调配偶,报到后未经接收单位同意,无正当的理由一个月内不前往上班工作的,退回原部队和原地;

(3) *** 干部在部队犯有错误受到处分,转业前擅自将处分材料撤出档案被查出者,退回原部队。同时,凡属违背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已向地方移交档案之后补办的提职、调级材料,地方不予承认也不予装入本人档案。

(4) *** 干部报到后,暴露或发现其在原部队尚有遗留问题未处理结清者(如婚姻纠纷、经济问题等),退回原部队。

9、问:沈阳市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时间进度是怎样掌握和安排的?

答:一般在正常的情况下:

三月份以前,市 *** 办要深入各有关部队及地方接收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和汇集,研究当年一系列有关工作;

四月中旬或五月初,与部队、省 *** 办进行 *** 干部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随后审档并公布当年我市接收的 *** 干部名册及档案编号;

五月份,组织 *** 干部考前辅导班;参加全国及全省召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我市的具体政策措施办法;

六月-七月,召开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下达和公开全市 *** 干部分配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要求;公开《 *** 干部考试简章》;按省 *** 办确定的时间,进行 *** 干部考试的报名及考务考试工作并公布考试录取结果;同时积极推进“双向选择“工作;力争完成全体 *** 干部的市级分配;

八月份,完成每位 *** 干部的下一级分配及在各自接收单位中的定岗定位定职工作,期间允许个别 *** 干部在不影响大局的前提下,调整到理想的并同意接收自己的单位、部门和地区去任职工作;向部队发出该 *** 干部来地方报到的通知;

八月-九月(或按省 *** 办的规定),组织 *** 干部及随调家属来地方报到、接转各种关系;明确报到的时间、时限及各种手续要求;

十月-十二月,组织 *** 干部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专业性培训、计算机应用培训;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其中十一月中旬,自主择业 *** 干部在参加地方体检合格后,可按时间、时限的要求到地方报到并办理退役金领取卡、医疗保险等事宜。

10、颁布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具体步骤,也是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一步。

二是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

三是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客观需要。

1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12、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地方党委、 *** 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 *** 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13、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军队转业干部应当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1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调整和增加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会同人事部、财政部、总政治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1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1)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核拨和调整等工作。

(2)协调办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等问题。

(3)指导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4)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

(5)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与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

(6)指导街道、乡镇做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等。

总之, *** 干部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工作难度也大且各方要求也高的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其关系到地方经济建设、部队建设和国家的稳定安全,意义十分重大。作为 *** 干部第二次择业,其涉及到每位 *** 干部的人生旅程和根本利益,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然而, *** 干部本人如何在转业的过程中,正确地把握自己的心态,摆正自己的位置,实事求是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单位与岗位,也是决定自己一生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希望广大 *** 干部与我们一齐共同努力,把自己的 *** 安置之路走宽走好,达到自己意想的境地。如果部队组织、 *** 干部本人还有哪些不明之处,可以直接到 *** 办进行政策咨询。

咨询 *** :62238230 62238468(计划分配)

62238227 62238478(自主择业)

[辽宁省]辽宁省职称机关分流政策,辽宁省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乡镇机制改革 分流人员的待遇如题 谢谢了

关于明确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工资待遇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 *** 辽宁省职称机关分流政策,区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 *** 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 *** 安发[2006]16号《关于印发安康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 *** 汉滨区委办公室、区人民 ***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相关政策的通知》(汉办字[2009]91号)文件精神辽宁省职称机关分流政策,现就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分流渠道、政策条件及工资待遇等情况分类进行明确。请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并按照要求及时安排分流人员考核或工资调整工作。 一、提前退休 1、政策依据。对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不受年龄限制),由本人提出申请,乡镇党委同意,可在区人事局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对长期卧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因工(公)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鉴定工作试行办法》(陕人发[2006]157号)中关于因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申请程序,办理退休手续。 2、职级待遇。提前退休人员中,担任科员、办事员职务分别满6年、科员和办事员职务连续满10年、副科级职务连续满5年的,近三年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的,可分别享受上一级职务的工资和医疗待遇。 3、工资待遇。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时,其工作年限计至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含已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女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基本工资由以下构成:执行机关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为本人退休前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构成;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为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构成;执行机关技术工人工资制度的,为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构成。退休费计发比例和标准分别为: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人员退休后,享受区人事局审批的退休费标准,享受生活补贴,不再享受工作津贴。今后,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的调整,按照国家增加离退休费的有关政策办理。 二、提前离岗 1、政策依据。对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可提前离岗。 2、工资待遇。提前离岗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即享受离岗前100%的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但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贴和年终考评奖。年度考核凡没有违法违纪的按称职对待,正常晋升工资不受影响,工龄连续计算,不占乡镇编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的待遇。 3、考核管理。提前离岗人员所在乡镇,应在每年年初向区人事局书面报送该类人员的考核认定情况,作为正常晋升(调整)工资标准的依据。 三、从事畜牧养殖 1、分流政策。按照《乡镇机构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机构改革未上岗的分流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自愿在本地(汉滨区辖区内)从事畜牧产业的,按照安人发[2005]8号文件规定在区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不占编制。专职从事畜牧养殖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区农业部门制定。 为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安人发[2005]8号文件,2009年8月,区委、区 *** 以汉办字[2009]91号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辽宁省职称机关分流政策了原《汉滨区乡镇干部离职从事畜牧养殖考核管理办法》(汉办发[2006]28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起取消畜牧养殖联办方式,废止联办方式考核标准。 2、考核方式。分流专职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考核,采取个人申报,养殖辖区的乡镇办事处预考核,区农业局定性认定并 *** 公示,区级组织、监察、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抽查核查的程序进行。经考核合格且无异议的,由区人事局负责调整档案工资并按规定兑现。 3、工资待遇。专职从事畜牧产业且考核合格的,发放本人100%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连续计算工作年限,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考核不合格的,从次年1月1日起按上年末本人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执行进入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四、到村任职 1、分流政策。分流干部自愿到村竞选村干部并任职的乡镇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正常晋升工资不受影响,工龄连续计算,到达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对竞选落选的,按本办法的相关分流途径分流。 2、工资待遇。到村任职考核合格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并享受100%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对考核合格但竞选落选的,从落选之日起按当年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对考核不合格免去职务的,从免职之日起按上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分别执行进入农村服务中心标准,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对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人员,各乡镇可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补助一定的岗位补贴,予以表彰奖励。 3、任职程序及考核管理。到村任职人员必须按法定程序,履行到村任正、副支部书记任职程序和村委会正、副主任选举程序。年终经村委会初评、乡镇党委复核认定,其考核结果作为正常调整工资的依据。 各乡镇可根据各村组产业布局、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需要,结合本乡镇分流人员的个人特长,有针对性的选择蚕桑、林果、养殖、水产等村组支柱产业技术人员和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的人员到村任职,但应明确岗位职责,夯实目标责任,规范考核程序。 五、到村任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 1、政策依据。为加强村级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的配备,区委、区 *** 印发了《关于乡镇聘用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的通知》(汉办字[2009]93号)文件,规定:分流人员在按法定程序履行到村任职手续的同时,各乡镇 *** 可从分流人员中选聘809名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充实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2、程序及待遇。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由乡镇在其辖区行政村自主聘用并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工作由各乡镇人民 *** 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报送区人事局,其考核结果作为正常调整工资的依据。 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安发[2006]16号文件中“到村任职”待遇处理,即:考核合格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并享受100%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从次年1月1日由乡镇予以解聘,按照之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执行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村级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各乡镇可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补助一定的岗位补贴。 六、从事辅警 1、政策依据和聘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缓解公安警力不足问题,区委办、区 *** 办印发了《关于从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选聘辅警的通知》(汉办字[2008]5号、汉办字[2009]94号)文件,先后从乡镇分流人员中选聘部分辅警,选聘总名额200名。按照个人申请、考试考核和政治审查等程序选聘出的辅警,与公安分局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年终由公安分局进行考核认定。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合同。聘用期间因不胜任工作被解聘或聘用期满不再聘用的人员回原乡镇,享受农村服务中心人员待遇。 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报送区人事局,其考核结果作为正常调整工资的依据。 2、工资待遇。辅警在聘用期间人事档案不转,人事、财政供养关系不变。经认定考核合格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并享受100%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解聘人员,从解聘之日起按上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聘用期满不再聘用人员,从不再聘用的当年1月1日起按当年的基本工资和工龄,分别执行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公安分局应根据选聘辅警出勤情况,发放执勤津贴。 七、任劳动保障协理员 1、政策依据。按照汉滨区 *** 办《关于选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通知》(汉政办发[2006]112号)文件通知,区劳动局、人事局按照程序,从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为各社区劳动保障站选聘了部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劳保协理员)。选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区劳动局负责合同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 区劳动局应每年年初,将劳保协理员考核结果报送区人事局。 2、工资待遇。按照汉政办发[2006]112号中“按照就业再就业政策有关规定给予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发放工资补贴,劳保协理员在现有工资基础上,由区劳动保障部门按其档案工资补给差额部分”之规定,其现有工资指,2007年12月31日进入农村服务中心时的工资标准(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其档案工资调整工作由区人事局依据区劳动保障局提供的考核结果,按规定办理,即考核合格的,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龄连续计算,发放生活补贴,但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其档案工资和财政实际发放的差额部分,由区劳动保障部门筹资补给;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区劳动局予以解聘,按上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执行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劳保协理员,由区劳动局每月分别奖励100元、50元。 八、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协管员 1、政策依据。按照汉滨区人事局、计划生育局、监察局安人发[2009]32号《关于选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协管员的通知》精神,按照选聘程序,从乡镇机构改革计划生育系统分流人员中(辞去公职并已享受一次性辞职补助费的人员除外),选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协管员。选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一年一聘,由区计生局统一管理考核。聘用期间因不胜任工作被解聘或聘用期满不再被聘用的人员回原乡镇,仍享受分流人员待遇。 2、工资待遇。区人事局依据年初区计划生育局提供的考核结果,按规定办理,即:考核合格的,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工龄连续计算并享受100%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解聘人员,从解聘之日起按上年末基本工资标准和工龄,聘用期满不再聘用人员,从不再聘用的当年1月1日起按当年的基本工资和工龄,分别执行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待遇,即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年度考核合格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协管员,由区计生局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补助一定的岗位补贴。 九、进入农村服务中心 1、政策依据。按照《乡镇机构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实施办法》,按照进入服务中心时的工龄和套改后的基本工资标准,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岗位津补贴和年终考评奖。其中:工龄满25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龄满20年至24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5%;工龄满15年至19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龄满10年至14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5%;工龄9年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所发生活费低于失业保险金水平的(2009年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90元),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 服务中心人员正常调资只调档案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到达退休年龄时,按档案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办理退休手续。 2、要求。各乡镇应按照区委办、区 *** 办《关于切实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办发[2009]18号)文件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农村服务中心人员的管理工作,于每年年初向区人事局报送其考核情况,凡没有违法违纪的,一律按合格对待,由区人事局做好档案工资的调整工作。 十、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的人员享受农村服务中心人员的生活费待遇和退休政策。即:按照进入服务中心时的工龄和套改后的基本工资标准,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享受生活补贴。 各乡镇在每年年初,向区人事局书面报送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情况,凡没有违法违纪的,一律按合格对待,由区人事局做好档案工资的调整工作。 十一、辞去公职 辞去公职人员由原单位按每满一年发给本人原三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发给一次性辞职补助费。 本人申请辞去公职的人员,由乡镇党委书面报告区人事局。经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辞去公职的,人事档案转入区人才交流中心,其一次性辞职补助费由区财政负担。 汉滨区人事局 汉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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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改革,分流人员未安置一直在行政工作,工资怎么调

(一)党政机关公务员(含依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分流人员。

1.办理退休手续的。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享受退休人员待遇;办理提前退休的,其工作年限计至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费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后,按退休人员对待。

2.从乡镇党政机关分流未安置的正式人员(含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退出编制序列,有关部门取消其工资关系,同级财政部门每月按其本人2005年国家规定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本生活费。

3.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可视其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适当辞职费,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定,但最多不得超过相当于本人5年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

4.分流到事业单位的。享受新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其工资低于原工资的,按原工资就近就高套相应的工资档次;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同意,可在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限额内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到非国有单位工作的,其档案和人事关系由 ***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 *** ,以后被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重新录(聘)用的,其在非国有单位工作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

(二)事业单位分流人员。

1.办理退休手续的。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分流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应领取的退休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拨付给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退休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提前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提前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原渠道负责发放。

2.辞职离岗的。办理减编离岗手续后,有关部门取消其工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适用以下两种 *** :

⑴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分流后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分流人员建立养老保险关系,从1995年1月起为分流人员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分流人员1995年以来历年的档案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1的比例补缴个人帐户资金。其中:199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从1995年1月补缴至2005年12月,1995年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995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当月补缴至2005年12月。补缴的缴费年限和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按11建立的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其中,分流前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期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入本人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贴至11,全额转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分流人员重新就业的,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未重新就业的,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手续,待重新就业后,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凡自愿辞去公职并与单位办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手续的人员,就可以按照上述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比照《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放相当于本人上年1个月月均国家规定基本工资的补偿金。

(三)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未就业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之外实现再就业的,按《 *** 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02〕14号)文件规定,享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

(四)对分流人员领办创办各类经济实体、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股份合作组织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资金、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五)分流人员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中有关财政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豫办〔2005〕32号)执行。

(六)分流人员未就业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发放低保金,其人事档案交由县级 ***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七)到农村任职。鼓励熟悉农村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分流人员经组织推荐,本人自愿,村里同意,办理离岗手续后可到农村任职。乡镇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金额由各县市区自定。

(八)凡符合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用人条件的,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竞争上岗后缺编的事业单位选拔考试,择优上岗。未上岗人员予以分流,同时享受有关分流政策。

(九)内退、编外离岗人员,截至2005年12月31日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继续享受当时的政策。

辽宁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壹』 怎样准备评审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工程师

机械工程来师的中级证需要自至少4个条件:

(这个证是指国家推行的职称制度——技术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

1、获得助理级职称3年以上(指本科专业)

2、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后有效期内(现在规定是两年)

3、职称英语B级考试通过(职称英语不同于英语四级,但如果有四级证,职称英语可以免考)

4、在职称评审前有至少一篇论文在国家承认的专业杂志或报刊上发表。

前三项比较好整,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都非常简单,就是第4点比较难点,需要早作准备。

因为你还在校,所以建议你在网上搜搜注册机械工程师,因为职称这东西含金量不高。

注册机械工程师目前国家可能还没有,我同事考得是注册电气工程师,那个含金量要比职称的工程师高很多。

『贰』 硕士毕业两年,申请辽宁省中级工程师职称,都需要哪些条件

中级职称晋升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两篇以上发表的论文(市级刊物)。

(6)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有学位)毕业三年以上可以直接确认。

职称外语以及计算机必须通过省级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后才能评中级职称。

诉求人应该通过单位申报中级职称手续,具体申报手续请咨询单位所在区、县(市)人社局职称部门。

『叁』 辽宁中级职称办理流程是什么,详细点谢谢。

我只有初级证,但我看见过别人的中级证,就是封面颜色不一样,是棕色的,里面等级写的是“中级”,其余和初级证没什么不同。

『肆』 辽宁省中级职称证在哪个网上能查询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目前辽宁没有网上查询系统,如需查询,请到各评委办事机构查询:辽宁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伍』 辽宁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初级 中级 不考试 直接申请评定发证)

你现在拿的是助理工程师证书,本科毕业不需要考试,四年以后申请中级职称,需要考外语,交论文。全国政策一样。

方向问题主要根据你的论文而定。初级职称无所谓根据工作性质而定。

『陆』 辽宁省科技厅可以评审中级职称吗

职称可以跨省挂* 的。中级职称挂* 价格5仟-9仟。看专业

『柒』 辽宁省职称规定硕士研究生可以直接评中级职称吗

硕士级别在那里摆着呢,具有一些工作年限后,应该是可以直接评中的。仅供参考,还是建议你去相关部门了解一些。

『捌』 2018年辽宁中级工程师进职称条件和流程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首先报送申报资料(齐全的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

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不通过退回),参加人社局的计算机,英语,水平能力测试,考试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议),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8)辽宁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

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工程师分类:环境工程、 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

『玖』 请问辽宁省评中级职称的条件都有哪些

中级职称一般需要在本专业的省级或国家级期刊上公开发表几篇论文就可以了

这些期刊都被中国知网收录的,具有CN号和ISSN刊号的~

——中州期刊联盟

『拾』 辽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你好 !

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二 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1)材料目录(本册);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份;

(2)《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2年职称评定政策

202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如下:

1、在国家层面上,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不再作统一规定,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对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这样,各省就可以打破过去“全国一个比”限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灵活、合理设定高中低各级岗位的比例。

2、支持乡村中小学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教师,可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3、老师们评上高级职称的机会是更多了,放开职级比例之后,副高的评定在一些学校会更加地容易,乡村学校在有些省份能够走大龄绿色通道,25年教龄符合条件之后直接评副高。放开职称之后,只要你足够优秀,都是有机会评副高的,甚至是正高职称。

4、高级职称比例省域差距增大了,高级教师的比例可能会比其他省份要高出一些,就会有更多的教师有机会评定为高级教师。还有特设岗位的职数是不计入各省确定的职级比例的,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教师可以获得高级职称。

辽宁省职称评审条件?

一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拓展资料: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 2018年辽宁中级工程师进职称条件和流程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首先报送申报资料(齐全的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

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不通过退回),参加人社局的计算机,英语,水平能力测试,考试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议),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2)辽宁省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

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工程师分类:环境工程、 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

三 辽宁省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我是去年下的证啊

正好也比你大1年!

去年要最的学历条件

博士学位,可直接申报工程师回

硕士学位、答双学士学位,并且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

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并且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我是2010年下的工程师证哦!我是84年的

我走的是破格申报,破格晋升就是不受资历限制的,

但是

也得有基本的学历条件:工程师的话

硕士毕业2年以上,本科毕业5年以上,大专毕业需要7年以上!

我去年找的职称申报 *** 单位!

哥们

祝你好运啊~~~

四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正高级的条件是什么

记者近日从辽来宁省人社厅发布的源《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中获悉,该省将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增加正高级职称,取消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辽宁打破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将教师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五 2017年最新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最新改革政策我报名辽宁中级职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首先报送申报资料(齐全的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不通过退回)----参加人社局的计算机,英语,水平能力测试----考试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议)-----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辽宁最新利好政策://blog.sina.cn/s/blog_1742259760102wsgm

六 辽宁教师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辽宁打破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将教师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华图教育为你服务,。望采纳

七 请教:辽宁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要求细则和评定机构。谢谢!

你好,在你们当地找家机构做,很快就下来了。交点费用就行了。

八 辽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你好 !

一、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二 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1)材料目录(本册);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份;

(2)《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希望对你有帮助

九 辽宁省2018年中小学进职称条件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首先报送申报资料(齐全的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不通过退回)----参加人社局的计算机,英语,水平能力测试----考试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议)-----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十 辽宁省副教授职称是哪个机构评定

辽宁工程类职称评审要求

论文要求 (①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辽宁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及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建设工程系列共设置16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装饰、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结构工程、道路桥隧、工程地质、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煤气热力、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建筑机械、建设管理。)

①高级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以上,或参加省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均须之一作者)。

破格条件: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10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之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3篇以上(之一作者)。

②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参加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以上(之一作者)。

破格条件: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均须之一作者);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①②附则:本评审标准所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对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民营企业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为评审依据。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本人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的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均可替代论文。)

职称计算机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者,须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