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中级岗位比例大家怎么看?

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有比例限制,不过在总体比例内可以适当调剂名额,报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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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模式,分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三种岗位。三种岗位之间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有一定的比例限制。

其中,以公共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假设一个单位三定方案设定的在职在编人数为100人,那么其管理岗位必须在100x50%=50个以上,其余50个业后专技岗和工勤岗,工勤岗一般不超过10%,这意味着专技岗可设置40个岗位。而专技岗的设置一般按1:3:6总体目标设置,即高级职称占10%,中级职称30%,初级职称60%。40个专技岗中,可以设置4个高级职称,12个中级职称,24个初级职称。

以专业技术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编制数的70%。同样以100个在编名额为例,70%意味着可以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前述1:3:6的比例,至少有7个高级职称岗位,21个中级职称岗位,42个初级职称岗位。如果单位有实际需要,这个岗位比例可以适当调整,比如适当削减高级职称岗位,由原来的7个调整5个,中级职称增加一点,由21个调整到25个,减少2个初级职称岗位,由原来的42个调整为40个,这种小范围的调整是允许的。只要报人社部门审核,比例调整的名额不超过总盘,一般都会批准。

题主说你们单位只有一个中级职称岗位,说明你们单位比较小,人数不多,而且大概率是以管理为主的单位。假设你们单位以管理为主,单位有10个编制,管理岗占50%也就是5个,专技岗占5个,按照1:3:6的比例,中级岗位也就是1个,最多2个。确实可能存在一个单位只有一个中级职称岗位名额的情况。

碰到这种情况,你只有三种选择:一是等,风前面的人调离或退休空出岗位,这估计需要很长的时间,可能性不大;二是建议单位在比例范围内调整名额,可这种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中级职称增加了,意味着初级和高级名额会减少,单位领导和同事不一定愿意干;三是转管理岗走管理路线,然而一样面临升职难的现实,况且好不容易拿到中级职称,转管理岗也不划算。

当然,如果有路子可以调到其他有名额的事业单位,直接聘任到岗,这是最划算的。问题是,你有这样的机会吗?没有,恐怕你只有等。

事业单位的岗位比例确实是一个让很多专业技术人员诟病的问题!

按照我国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 高级、中级、初级 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

按照这个比例,那么一个单位如果有10个专业技术名额,那么只能有1个人被聘用在高级,3个人聘用在中级。

而事业单位的流动性整体较差,特别是大多数高、中级职称人员都是属于普通干部,因此职数被占用后基本上就得等到他们退休才能空出。

当然,这个比例也不是完全固定的,根据单位的不同,这个比例肯定是有区别的。 正常单位级别更高,会更有优势。 省属事业单位的高、中级比例相 比市属事业单位 肯定是更高的,市属单位又比县属单位更高一些。

而一个单位内部的职称数量也是可以变化的。

之一,可以通过调整岗位设置 。

比如单位内原先设置的是10个管理岗,10个专技岗。那么可以通过取消管理岗增加专技岗的方式,比如修改为5个管理岗,15个专技岗,那么中级职称的职数自然会增加。

第二、向人社部门争取。

比如单位有5个专业技术岗位,那么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是0.5:1.5:2.5,正常批下来会是1个高级,1个中级和3个初级。

但是,如果部门比较强势,单位领导去协调争取的话,那么1个高级,2个中级也是有可能的。

第三、通过“ 双肩挑 ”的方式 。

事业单位的“双肩挑”,也就是一个人 同时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上 ,但是只占用一种岗位的职数。

如果让一个已经聘用在中级岗位上的人实现“双肩挑”,那么就可以将专技中级的职数空出,不过能够双肩挑的一般都是事业单位的领导。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其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岗三类。很多在体制内工作的人也许对事业单位的岗位的重要性并不是很了解,认为都是财政拨款无关紧要,我可以肯定地说,由于管理岗和专业岗的培养方式和发展方向不同,设置的比例也不一样。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在设立时,编制部门会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下发机构编制文件,事业单位都要根据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文件编制三定方案,在岗位设置中明确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数量,在人员的聘用方面必须严格按三定方案设置的职数执行。

以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得超过总编制数的50%。其余50%及以上为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

也就是说,以管理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控制在总编人数的50%以内,其余的50%设置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管理岗位一般按照编制文件中明确的职数进行设置。

以专业技术为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编制数的70%。

以专业技术为主的事业单位,那么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不低于70%,如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多,可以根据单位的情况多设,管理岗位不能超过单位总编制的15%。各省的设置可能有所不同,但差距不会太大。

比如说一个县级所属的正科级小学,总编制为100名,如果按80%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那么专业技术岗就有80名。高级按20%设置,可设置16名,中级按50%设置可设置40名,这个比例各省规定的有所不同。其余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1级和12级,没有比例限制。管理岗的设置在上面的例子已进行分享,这里不再重复。那么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如何选择岗位呢?这里就比较人性化,你可以按县级党委的任命文件选择走管理岗位,也可选择走专业技术岗位,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双肩挑”。

(2)如果你擅长专业技术,比如教育、医疗、工程、会计等专业性比较强的单位,可以考虑在专业技术岗位发展。随着专业技术能力的提升,通过考试和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待遇。

对于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来说,走职称晋升道路,要比走管理岗位和职务晋升道路更宽,副高级级以上职称,其工资待遇已经相当可观,比同等条件的行政职务和管理职务待遇还要高高,而且晋升难度更小。

实际上,事业单位职称比例是可以调整的,我不清楚你们单位的人员数量,但是就1个真的是少得可怜。这个还需要看一下你们单位的三定方案,看看当时批的是几个,这个已有坑的人向前走升副高应该难度很大。其次,如果可以建议单位领导,可以给当地编办、人社、组织等部门再协商,是可以增加人数的,看你们领导有没有替你们着想,很多事业单位由于级别很低,副科级,就向上级争取了好几个中级岗位,这样还能平衡一下同志们的心情,增加积极性。

国家对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设置有原则性要求,具体标准由各地 *** 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 社会 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 社会 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国家对全国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工勤技能岗位的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事业单位中的高级 *** 、 ***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我是山西省直事业单位的工程师。18年评,19年聘。你可以和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看中级岗大概几年可以空出来,也就是别的已聘工程师有没有快退休的或是快升副高的。如果短时间没有空指标,那你也可以转岗 转管理岗,走级别

体制内的无奈,摆正心态,耐心等待。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三类,根据单位承担职能的不同,岗位设置是有限制的。

你所在单位只有一个中级技术岗位,只能等他晋升高级职称或者退休,岗位出现空缺。所以你只能等待,在体制内上班,这种情况很多,摆正心态。

你也可以向领导提提意见,看领导能不能向上级反映,申请岗位编制调整,估计很难。

举例都是100个人的单位。像我们这种总编制才3个人的单位咋怎,永远只能设置低级岗位,不管是专技还是管理岗位。

[辽宁省]辽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调整,辽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调整文件

事业单位职称结构比例是多少?

具体如下: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1:3:6。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内部不同等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3、事业单位对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是有比例的,职称早已实现辽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调整了“评聘分开”,而且各个单位可以在不超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上线的基础上自主调整聘任比例。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取得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未必能够马上得到“聘任”。

(1)这是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宏观调控的要求辽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调整

(2)这是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辽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调整

(3)这是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辽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调整

(4)增强用人单位的自 *** ,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条件。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 *** 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等字词结尾,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辽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调整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里的中高级职称比例可行自行调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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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中高级职称人员怎么安置?

公务员吧

2019-06-29 · 教育领域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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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完成的时间是2020年底。改革后,省市县三级事业单位大量撤并整合,保守估计至少要精简20%机构,部分地区如辽宁,直接将全省1174个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集团,27514个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为2366个,精简幅度达92%,创下了全国之最,精简力度之大令人咋舌。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前,在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取得正高和副高职称的人员,随着事业单位改革,许多职能相同或者相近的事业单位整合在一起,成为综合服务中心。新成立的综合类事业单位,以管理类事业单位为主,能否继续存在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以及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都会发生极大的变化。许多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整合在一起,势必带来岗位的减少,原来评聘到岗位的中高级职称人员能否继续在新单位聘任,以及管理岗、工勤岗是否局部缩减、取消,都是未知数,有待编制人社部门核准新的三定方案最后确认。

无论机构如何精减、岗位怎么整合,在改革过程中,原来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并评聘到岗的,原有的职称和待遇会继续保留,直至改革完成。改革完成后,单位将根据新的岗位职数以及适岗原则,重新考核评聘,选拔相应的人员到新的岗位上去。继续得到聘任的,按照新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没有得到聘任的,根据单位需求,结合自愿原则,部分分流到有岗位需求的事业单位,其余人员保留职称和待遇待岗,直至岗位出现出缺,再按程序评聘到岗。这期间到底有多长,主要看在岗人员何时退休或调离。期间由于没有岗位,对于职称的继续提升,或会产生影响。

在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并不多见。机构改革多半会考虑到这一点,本着人尽其用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进行调整,不会随意浪费人才,更不会简单取消岗位、身份、职称和待遇,造成政策中断、利益损失,由此引发新的社会矛盾,造成干部队伍的不稳定。这不符合改革的初衷,也不利于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有职称和一技之长的,特别是有中高级职称的事业人员,无需担心太多。

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都有一个原则,那就是维护个人既得利益,妥善安置岗位,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影响稳定大局。所以无论是对以前取得参公身份的人员,还是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都会先保留身份、职称、待遇,然后进行对应改革,保证政策的连续性,以及不同待遇之间的转换方案,确保个人利益不受损害。

辽宁省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岗位设置比例

辽宁省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岗位设置比例不能高于8%。辽宁省事业单位属于省级机构正高级辽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调整,高级工程师岗位设置比例不能高于8%辽宁事业单位职称比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