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考入某事业单位,职称聘任要从初级开始聘,合理吗?
这种情况肯定是合理的,没有必要去和单位争执,争执太多对你没有什么好处。一般来说,专业技术岗的首次定级,要么按常规来操作,要么按招考公告来操作,要么按人才引进方式来进行。以下为我们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的定级规定,题主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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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规情况下,专业技术岗如何进行首次定级?
①大专毕业,有一年的实习期,1年后转正后可定为员级13级,工作满3年后才能定为初级职称。
②本科毕业,有一年的实习期,1年后转正后可定为初级12级,评上后4年可以参加中级职称评定。
③硕士毕业,没有一年实习期,直接评定为初级12级,2年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以参评中级职称。
④博士毕业,没有一年实习期,直接评定为中级10级,2年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以参评副高级职称。
这种情况下的定级,主要结合个人学历、单位职称空缺情况,与个人以往工作经历没有太大关系。换句话说,你即使以前工作过10年,具有副高级职称,考入新单位后,还是可能定级为初级职称。
二、招考公告有具体明确,专业技术岗如何进行首次定级?
有很多事业单位在招考时,为了精准招到所需人员,在招考公告中对报考人员提出了相关要求,也对职称定级进行了明确,这种情况下,就按照招考公告来操作。比如:招考公告中明确 “硕士可定中级职称、博士可定副高职称” 的话,那么首次定级就是 硕士定为中级,博士定为副高。
三、以人才引进方式,专业技术岗如何进行首次定级?
这种情况和第二种方式类似,也是为了精准招到所需人才,在招考公告中对工作经历、学历要求、定岗定位都进行了明确。比如招考公告中 “博士学历、具有会计事务所工作经历,首次聘任为副高级以上职称” 。那么首次定级肯定
这种情况下的定级, 对招录人员以往的工作经历予以承认,以前是副高级职称,至少可以评定为副高级职称;以前是正高级职称,肯定可以评定为正高级职称。
综上,题主是通过考试进入单位的,应该属于之一种情况,单位结合你的学历和单位职称空缺情况,给你评定为初级,是合理合规的。
请知道的明白人多给指点指点,单位的人事负责人员不知道是装糊涂还是真糊涂,非让我填个大学毕业生进入本单位满一年的初级聘任表,感觉太不合理了
那你就只干初级活儿就行
觉得不合理,为什么还要考入?
肯定合理。不用想为什么?所有的职业不都这样。
合理,存在即合理。事业单位职称聘任那是有相关文件规定的,而且是自上而下的。不是哪个人哪个单位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
初级开始聘是合理的,但是实际操作也要看上级人事部门和当地人社局的明细规定。
像我们这边,只要你有中级证书,转正了就可以聘中级。
但是吧,你这个情况,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之一,单位有没有中级经济师这个岗位,很多单位没有设置经济师岗位啊,只有工程师、会计师。我们这好多年前开始,岗位调整,就不让设置经济师了。如果都没有这个岗位,怎么聘你呢?
第二,单位领导想不想聘你。比如说,有个同事,干了好多年了,平时兢兢业业干了不少活,盯着这个中级岗位很久了,就等证书考出来聘了。(大部分单位,就算有经济师岗位,最多也就只让留一个)你这边半路截胡了,人家肯定有情绪,领导总归要考虑先来后到和功劳的问题。
第三,上级人事部门和人社局让不让。这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区县有证书就可以聘,有的区县有另外的条件比如说这个岗位的工作年限、比如说所学专业和职称是否匹配。这个地方上是有自 *** 的,并且每个地方不一样。
感觉不合理的话,你可以不去,没人强迫你
看你单位有没有经济师空岗
事业单位职称聘任有哪些规定?
个人资历,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认可等条件规定。
拓展:
事业单位,是指由 *** 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特征:
1. 提供公共服务。
2. 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
3. 属于知识密集型。
4. 组织经费来源的国产化。
5. 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
与行政单位的区别:
1. 内涵不同--行政单位属于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属于社会服务组织。
2. 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 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
辽宁省事业单位有中级证没有岗所以没聘,刚取得副高证,高级有岗,可直接聘副高么?请大家帮忙解释
事业单位走职称一般情况下要符合下列条件:
1、你取得的职称证书和你从事的岗位相关辽宁事业编职称聘任;
2、所在单位以及所在岗位还有空余的相应级别的职称编制
如果有副高的编制辽宁事业编职称聘任,原则上是可以聘的辽宁事业编职称聘任,具体怎么操作问你们单位的人事。
求助:关于事业单位职称聘任问题
单位职称聘任是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事业单位聘任工作,我市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此我同时就聘任工作存在的疑惑进行咨询:
1、职称聘任是否需要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对有工会组织的,单位是否应该要有工会组织人员代表参加决定;
2、职称聘任工作单位是否应该有一个统一标准;
3、职称聘任存在不公开的问题,聘任是否有效。
事业单位职称聘任有哪些规定
事业单位聘任工作主要依据《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宣办发〔2010〕1号)和《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辽宁事业编职称聘任的通知》(宣人社秘〔2010〕84号)文件辽宁事业编职称聘任的相关规定。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辽宁事业编职称聘任:“三、严格人员聘用程序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2、根据《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宣办发〔2010〕1号)文件规定:“各地、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依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完成人员定岗、定级、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3、对聘任存在的问题,可向单位纪检、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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