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辽宁省招生的定向士官学校有哪些?

2020年在国家核定辽宁招生考试职称的20所地方高校2020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辽宁招生考试职称,面向辽宁省省的生源辽宁招生考试职称,为 *** 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686人辽宁招生考试职称,列举部分院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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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该学校2020年在辽宁省招生的定向士官人数为36人,涉及到的专业分别有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以及计算机 *** 技术四个专业。其中三个单位的招收单位是火箭军,后面一个专业的招收单位是战略支援部队。

2、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该学校2020年在辽宁省招生的定向士官人数为160人,涉及到的专业分别有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以及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等专业。该几个专业的招生单位均为武警部队。

3、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该学校2020年在辽宁省招生的定向士官人数为40人,涉及到的专业分别有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行器制造技术以及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等专业。该几个专业的招生单位分别有海军和空军。

4、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该学校2020年在辽宁省招生的定向士官人数为20人,涉及到的专业分别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以及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该几个专业的招生单位均为陆军。

5、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学校2020年在辽宁省招生的定向士官人数为120人,涉及到的专业分别有船舶电气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以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该几个专业的招生单位包含了海军和武警部队。

以上内容参考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辽宁招生考试之窗-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和招生院校分拨表

2021年辽宁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你清楚吗?

2021年辽宁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你清楚吗?想要报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目前暂未公布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信息,大家可参考2020年,预计不会有太大改变。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信息暂未公布,大家可参考2020报名信息,预计不会有太大改变,2020年报名信息如下:

初级会计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29日,网上审核时间为11月6日—30日的工作日,缴费时间至12月5日22:00截止。

初级会计报名条件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如下,想要报名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可作参考: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本次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错过了2020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你们现在是不是很遗憾,那就抓住这次机会,赢在起跑线上!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全面招生啦!助力新一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你,还不加入吗?去看看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通知!

根据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发布的“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通知”,可知: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4日9:00—8月13日24:00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现场审核时间:8月4日—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日休息)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缴费时间:8月4日9:00—8月16日24:00

2020年辽宁大连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3日24:00(黑白、彩色均可)

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0月2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一)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等文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增加1年。

6.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级别为考全科【中专】)。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1.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中专”)。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 *** 、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 *** 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在中专层次,“药学、中药学专业”包括药剂和中药。

(五)“相关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 *** 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之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之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的办理 *** ,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

三、时间安排及审核地点

报名时间:8月4日9:00—8月13日24:00

审核时间: 8月4日—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日休息)

缴费时间:8月4日9:00—8月16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17日9:00—10月23日24:00(黑白、彩色均可)

审核地点: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

四、报名及审核方式

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工作全程网上办理。

1.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有效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二)报名流程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上传照片)、填写报考信息(阅读告知承诺书及报考须知、签署“报考承诺书”)、报名确认、资格审核(报考信息核验、核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1.注册

(1)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试点工作开始前,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善学历、学位信息后方可继续报名。

(3)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以免影响报名。

(4)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是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验。核验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5)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x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考信息

考试实行单位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省份选择大连市,阅读《告知承诺书》、《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由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保留科目有效合格成绩。

3.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核验,核验结果通过网上反馈。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者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利用 *** 共享数据将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社保信息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核验。

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携带从网上打印的带有本人上传照片并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2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在审核期间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核查的免试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取消报考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示及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对报考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上缴费统一采用银联支付平台,考生只需使用带有银联标志并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各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

需要缴费收据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收费窗口领取。

六、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应试人员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七、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三)办理复核、领证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大连人才网。

八、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考务相关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大连人才网。

九、咨询 ***

资格审核咨询 *** :12333或84618283

网上支付咨询 *** :95070

十、重要提示

(一)拟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考生,省份选择界面一定要选择“大连市”,不要选择辽宁省或其他省份。

(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考生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审核窗口查询。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3日

以上就是关于2020辽宁大连执业药师报名通知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想要报考的考生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1.辽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有什么报名条件?

答:(一)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全省师范类高职高专毕业生。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高职升学考试接受本科教育,,以及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免试入读高职升学的, 其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上一年度高职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

②在上一年度参加高职升学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 *** 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③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辽宁报考考研要什么条件?

辽宁报考考研要什么条件?考研报名条件要求不是很多辽宁招生考试职称,通常本科毕业生大四就可以直接报考辽宁招生考试职称,包括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考试毕业本科生都可以辽宁招生考试职称,往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正常报考;但是专科毕业生需要毕业满2年,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后才能报考;同时硕士、博士也可以考,但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下是教育部发布辽宁招生考试职称的研究生具体报名条件,摘自《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第十五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 *** 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 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十九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应统筹考虑考生规模、优质服务、严格管理、疫情防控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关于辽宁省成人高考的问题,我想参加今年的成人高考,谢谢各位了,了解的给我讲一下吧,

你好!成人教育属国民教育,需参加一个国家统一考试成人高考,做为大专或本科的入学考试,层次不同,成人高考科目也是不一样的,高起专考语,数,英三科,专升本考大学英语,政治,高等数学(看报考专业),还有一个高起本,学制5年时间,考语,数,英加考文综(历史和地理)或 理综(物理和化学),建议不读高起本,学制长不说,毕业证也才一本,可以考虑一步一步来,先读个大专,再升本科,这样5.5-6年时间可以拿到大专、本科两本证书,还有一种,如果实在想早点拿到本科毕业证,可以考虑专本套读,,就是在读大专的同时参加本科自考,这样就可以2.5年或3年大专、本科毕业证一起拿到,成人高考不会很难,三科总分450分考130-160分就可以录取,高起本160也差不多,成人高考一年一次,每年8月网上报考,9月现场确认网上报考信息,10月中旬考试,具体网上报考和考试时间请关注所在省成人高考报考网上通知,出来的证书都是国家承认,网上可查,报考事业单位,职称都可以,可7百5度4华1侨6大 *** 6夜3大9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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