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晋升途径有哪些?
1、管理干部方向。辅导员辽宁省辅导员职称晋升的干部身份,决定辽宁省辅导员职称晋升了高校辅导员职业可以朝着管理干部方向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输送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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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任教师方向。辅导员的教师身份,决定了高校辅导员职业可以朝着专任教师方向发展。对于那些有自身的本职专业,并有志于投身本职专业的辅导员,可以结合其自身意愿,在从事了规定年限的辅导员工作后,允许其回归本职专业到教研室担任专职教师,实现人尽其才。
3、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辅导员队伍的稳定直接关系到高校学生工作的成效及质量,是高校贯彻落实国家“培养什么样的人”和“为谁培养人”的现实需要。
扩展资料:
长期以来,辅导员工作处于学校学生管理的最前沿,一个称职的辅导员素质应该是全面的、综合的,经过多年辅导员岗位的历练,过渡到其他管理岗位上一般都是表现非常称职和出色的。为了更好地鼓励、培养和选拔有志于向管理岗位方向发展的辅导员。
高校应完善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要把德才兼备、能力水平突出的辅导员的职业发展与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和后备干部储备培养结合起来。在具体操作上,学校在制定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时可以考虑向一线辅导员适当倾斜,尤其是学校在选拔党群干部时,应重视候选人的专职辅导员经历。
辅导员晋升后是什么
辅导员晋升路线基本是学工口干部-团委书记—副处级领导。
大学辅导员辽宁省辅导员职称晋升的上升路线基本是学工口干部-团委书记-副处级领导,也是一条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辽宁省辅导员职称晋升的路,竞争比较激烈。
对不求赚钱养家辽宁省辅导员职称晋升的女孩子,这个职业还好辽宁省辅导员职称晋升;对有比较有追求辽宁省辅导员职称晋升的男孩子,海阔天空,还是去外面看看的好。
大学辅导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学生入校手续的办理。
3、学生思想教育及与家长沟通工作。
4、学生晚自习的监督。
辅导员更高能升到什么职位
可以评聘职称,实行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
辅导员既是管理干部,走行政晋级,又具有教师身份,可以评聘职称。
符合条件的辅导员都可以享受相应的职员待遇,更高的五级岗对应五级职员即正处级实职待遇。
高校辅导员怎么评职称
一、晋升原则
(一)突出辅导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其工作实绩;
(二)强调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基本年限。
二、基本要求
(一)政治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能够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业务精。具有扎实深厚的业务素养,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善于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能够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胜任新的任务。
(三)纪律严。严格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秉持公正,能够自觉维护全局利益。
(四)作风正。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能够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风范。
三、任职条件
(一)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副科级辅导员,专科及以下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本科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硕士毕业生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晋升正科级辅导员,本、专科学历和硕士学历者须任副科级辅导员两年以上;本科学历和硕士学历者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专科及以下学历者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博士毕业生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年可直接任正科级辅导员。
2、工作业绩条件
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职业资格条件
晋升副科级和正科级辅导员,须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二) 处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副处级辅导员,须任正科级辅导员三年以上并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八年以上。
晋升正处级辅导员,须任副处级辅导员三年以上。
2、工作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有两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不少于两次;每年至少承担一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3、职称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4、职业资格条件
须获得国家认证的高级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扩展资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按专任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教师职务(职称)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应更加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将优秀 *** 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可以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学校党委有关负责人、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相关学科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制定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办法,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管理岗位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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