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评职称具体流程
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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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报送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
2、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参加人社局的计算机,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3、考试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申报晋升的资格
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
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工程师分类:环境工程、 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
我是仪表专业,大专,想考二级建造师,辽宁的,可不可以?如有条件帮找找相关的网站说明的那种也行,谢谢
可以的。
仪表专业符合二建的专业要求。你可以登录辽宁考试网查看县官要求。
关于做好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4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 -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5日 上午 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今年新增134个专业,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年底。
(二)报考要求
1、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二)审批手续办理
1、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证明》,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局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铁岭考区、绥中县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2月18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考考区。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选择“考3科”;只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详见附件)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首次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报名确认。
(5)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4、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及加考一个实务专业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5、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3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12日—24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和资格审查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 *** 见附件。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60元/科。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八、成绩管理
(一)2014年10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通知。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专用版)》进行管理。
十、考试大纲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十一、其他
我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 *** :024-23447329
考务咨询 *** :024-23447330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 *** :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 *** :024-23447335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 ***
2014年1月2日
抄 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月2日印发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 ***
考 区
资 格 审 核
单位
( 现 场 确 认 )
办 公 地 址
咨 询 电 话
沈 阳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
院内304室)
024-22525365
大 连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84618283
鞍 山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 顺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99
本 溪
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本溪市水塔路22号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0414-2808629
0414-2896813
丹 东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68
锦 州
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0416-3872301
营 口
营口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 *** 大厦
0417-2856088
阜 新
阜新市人社局职称科
(阜新市人事考试管理科)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
0418-2680030
0418-2680056
辽 阳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武圣路171号
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0419-4123520
0419-4225966
盘 锦
盘锦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0427-2826087
0427-2826034
铁 岭
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5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朝 阳
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朝阳市劳动大厦14楼1404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 1106室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社局职称科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0429-6660751
0429-6660765
绥中县
绥中县人社局职称科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0429-6111003
0429-6120769
0429-6660762
省 直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
024-23447330
辽宁职称评定时间安排
申请自主评审单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工程师职称评定流程:
1、首先报送申报资料,由人社局进行条件审核。
2、审核通过者材料入库参加人社局的计算机,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3、考试通过后由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加强职称评审规范化建设:
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一般应在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创新创业等特殊规定外应在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申报职称人员要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材料,继续落实“个人、单位双承诺制”。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按规定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
人社局评职称流程
1.对照职称申报文件先审核自己是否符合职称评审条件;
2.准备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包括基本学历、资格证材料之外,比较重点的就有工作业绩、论文、专利...
3.开始递交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除纸质材料外,按要求在网上上传pdf格式材料;
4.专家进行职称评审材料审核
职称申报办理有哪些具体流程
工程师(职称)申报流程:
1. 安排: 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报考点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2. 申报: 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3. 审核: 报考点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4. 上报: 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报考点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5. 公示: 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部门或者建委网站公示!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没有异议,评审通过!
6.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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